本標準規定了飼料中硝基咪唑類藥物含量的液相色譜-質譜檢測法。
本標準適用于配合飼料、濃縮飼料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中甲硝唑、洛硝噠唑、二甲硝唑和替硝唑含量的測定。
本方法的檢測限:飼料中甲硝唑、洛硝噠唑、二甲硝唑和替硝唑均為15μg/kg。
本方法的定量限:飼料中甲硝唑、洛硝噠唑、二甲硝唑和替硝唑均為50μg/kg。
本標準于2020-01-01被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197號-1-2019代替。相關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關于發布《飼料中硝基咪唑類藥物的測定液相色譜-質譜法》等10項國家標準的公告(第19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