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5095-2006 無公害食品 食用菌
該標準代替NY 5095-2002 無公害食品 香菇(已作廢)、NY 5096-2002 無公害食品 平菇(已作廢)、NY 5097-2002 無公害食品 雙孢蘑菇(已作廢)、NY 5098-2002 無公害食品 黑木耳(已作廢)、NY 5330-2006(依據農業部第680號公告)
本標準規定了無公害食品食用菌的術語和定義、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食用菌干品和鮮品。
廢止依據:農業部決定廢止《無公害食品 蔥蒜類蔬菜》等132項無公害食品農業行業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1963號
相關鏈接:農業部辦公廳關于答復信訪咨詢無公害食品認證及部分無公害食品標準廢止后采標問題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