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011-2018 環境空氣和廢氣 揮發性有機物組分便攜式傅里葉紅外監測儀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本標準規定了揮發性有機物組分便攜式傅里葉紅外監測儀的組成結構、技術要求、性能指標和檢測方法。本標準適用于環境空氣和固定污染源廢氣揮發性有機物組分便攜式傅里葉紅外監測儀(以下簡稱“儀器”)的設計、生產和檢測。針對應用于不同場合的儀器,規定了相應儀器的檢測范圍。用于環境空氣污染事故應急監測的儀器本標準稱為Ⅰ型儀器,用于固定污染源廢氣監測的儀器本標準稱為Ⅱ型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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