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預期閃點,可參照下述方法確定: 1.對接收油料,以來油化驗單上的數據位依據;
2.對入庫化驗油料,如果儲油罐中原儲存數量大于新接收數量,以原儲存油最近一次化驗結果為依據;如果新接收數量大于儲油罐中原儲存數量,以新接收油料化驗結果為依據;
3.對庫存油料,以最近一次儲存化驗或入庫化驗結果為依據;
4.對未知閃點的油料,以產品標準為依據;
5.重復試驗室,以前一次化驗結果為依據。
2.對入庫化驗油料,如果儲油罐中原儲存數量大于新接收數量,以原儲存油最近一次化驗結果為依據;如果新接收數量大于儲油罐中原儲存數量,以新接收油料化驗結果為依據;
3.對庫存油料,以最近一次儲存化驗或入庫化驗結果為依據;
4.對未知閃點的油料,以產品標準為依據;
5.重復試驗室,以前一次化驗結果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