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食品添加劑?

   2019-10-11 煙臺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708
核心提示:隨著人們生活品質的不斷提高,消費者對于食品質量安全越來越重視,現如今公眾談食品添加劑色變,更多的原因是對于食品添加劑的概
    隨著人們生活品質的不斷提高,消費者對于食品質量安全越來越重視,現如今公眾談食品添加劑色變,更多的原因是對于食品添加劑的概念、作用缺少足夠的了解,認為食品添加劑就是有毒有害的化學物質,下面通過對國家標準的解讀,帶大家深入了解一下“真正的”食品添加劑。

 

一、食品添加劑的定義

根據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對食品添加劑定義為: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為防腐、保鮮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質。營養強化劑、食品用香料、膠基糖果中基礎劑物質、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也包括在內。所以從國家標準給出的概念中我們可以總結出食品添加劑的以下三個特點:一是它是加入到食品中的物質,所以它一般不單獨作為食品來食用;二是它既包括人工合成的物質,也包括天然物質,;三是它加入到食品中的目的是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為防腐、保鮮和加工工藝的需要。例如:豆制品加工過程中凝固時所需要用到的石膏(硫酸鈣)、嬰兒配方奶粉中添加的維生素、礦物質等多種營養強化劑這些都屬于食品添加劑。

 

二、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原則

GB 2760標準規定在下列情況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劑:

(1)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營養價值;

(2)作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

(3)提高食品的質量和穩定性,改進其感官特性;

(4)便于食品的生產、加工、包裝、運輸或者貯藏。

 

三、食品添加劑的分類

食品添加劑分為23類:酸度調節劑、抗結劑、消泡劑、抗氧化劑、漂白劑、膨松劑、膠基糖果中基礎劑物質、著色劑、護色劑、乳化劑、酶制劑、增味劑、面粉處理劑、被膜劑、水分保持劑、營養強化劑、防腐劑、穩定劑和凝固劑、甜味劑、增稠劑、食品用香料、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其他。

簡單地說,按常用添加劑的功能可以將其歸納為以下幾類:

    (1)為改善品質而加入的色素、香料、漂白劑、增味劑、甜味劑、疏松劑等;

    (2)為防止食品腐敗變質而加入的抗氧化劑和防腐劑;

    (3)為便于加工而加入的穩定劑、乳化劑、消泡劑等;

    (4)為增加食品營養價值而加入的營養強化劑,如維生素、微量元素等。

例如:面包中添加的山梨酸鉀、丙酸鹽等都屬于防腐劑,它能夠有效的防止食品腐敗變質,使食品具有一定的保藏期。

 

四、預包裝食品標簽中食品添加劑的標示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規定,食品品添加劑應當標示其在GB2760中的食品添加劑通用名稱。食品添加劑通用名稱可以標示為食品添加劑的具體名稱,也可標示為食品添加劑的功能類別名稱并同時標示食品添加劑的具體名稱或國際編碼(INS號)。例如:食品添加劑丙二醇脂肪酸酯在標簽上可以標示為以下三種形式:①丙二醇脂肪酸酯 ②乳化劑(477)③乳化劑(丙二醇脂肪酸酯)。

 

五、關于食品添加劑通用名稱標示注意事項

1、食品添加劑可能具有一種或多種功能, GB2760列出了食品添加劑的主要功能,供使用參考。生產經營企業應當按照食品添加劑在產品中的實際功能在標簽上標示功能類別名稱。

2、如果GB2760中對一個食品添加劑規定了兩個及以上的名稱,每個名稱均是等效的通用名稱。以“環己基氨基磺酸鈉(又名甜蜜素)”為例,“環己基氨基磺酸鈉”和“甜蜜素”均為通用名稱。

3、“單,雙甘油脂肪酸酯(油酸、亞油酸、亞麻酸、棕櫚酸、山崳酸、硬脂酸、月桂酸)”可以根據使用情況標示為“單雙甘油脂肪酸酯”或“單雙硬脂酸甘油酯”或“單硬脂酸甘油酯”等。

4、根據食物致敏物質標示需要, 可以在GB2760規定的通用名稱前增加來源描述。如“磷脂”可以標示為“大豆磷脂”。

5、根據GB2760規定,阿斯巴甜應標示為“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

事實上,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圍在食品生產經營中使用食品添加劑就是安全的,對健康不會產生不良影響。因此,消費者大可不必為此而拒絕食用含有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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