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MFDS)發表消息稱:12月29日,韓國制定《不視為不恰當標示或廣告的食品等的功能性標示或廣告相關規定》,實施普通食品功能性標示制,如果普通食品具有充足的科學依據,也可以進行功能性標示。
《不視為不恰當標示或廣告的食品等的功能性標示或廣告相關規定》的主要內容包括:▲功能性原料標準▲產品生產及標示標準▲安全及質量標準等。
日期:2020-12-29
《不視為不恰當標示或廣告的食品等的功能性標示或廣告相關規定》的主要內容包括:▲功能性原料標準▲產品生產及標示標準▲安全及質量標準等。
日期:202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