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牧藥發〔2012〕32 號
山東省畜牧獸醫局
關于進一步加強獸藥使用監管的緊急通知
各市畜牧獸醫局:
12 月18 日,中央電視臺報道了我省部分養殖場存在不按規定過量使用抗菌藥物及違禁藥物等問題。報道播出后,省畜牧獸醫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研究部署進一步加強獸藥使用監管的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迅速查處獸藥使用中存在的問題。中央電視臺報道播出后,農業部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農業部領導、省領導均作出明確指示,省畜牧獸醫局立即召開緊急會議,成立由省畜牧獸醫局局長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并派出4 個督查組赴青島、臨沂、濰坊、棗莊進行實地督查。各市要高度重視獸藥使用監管工作,正確對待媒體報道反映的
問題,本著對廣大消費者負責、對畜牧獸醫行業長遠發展負責的態度,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靠上抓,各級畜牧獸醫管理部門全力抓,認真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監管職責,根據“屬地管理”原則,依法從嚴、從快處理好相關案件和問題。
二、落實責任,依法加強獸藥使用監管。各市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要積極行動,履行職責,落實責任,加強獸藥使用監管。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調動各方力量,采取全面排查、定期巡查、重點檢查等有力措施,確保獸藥使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落實,督促獸藥使用單位嚴格執行休藥期、獸藥使用記錄、不良反應報告等制度,遏制人用藥、違禁藥物的使用和抗菌藥物濫用,確保飼料或飲水中不添加激素類藥物,對媒體報道、群眾舉報和檢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堅決依法查處。
三、常抓不懈,構建獸藥使用長效監管機制。各市要以本次媒體報道事件的查處為契機,不停留于應對處理一時一事,要舉一反三,進一步完善工作措施,著力構建獸藥使用監管長效機制。要加強與食品、衛生、公安、工商等部門的協調配合,提高監管工作能力,強化監管工作成效,全面排查獸藥使用安全隱患,增強獸藥使用單位的獸藥安全使用第一責任人意識, 保持獸藥使用監管高壓態勢,對獸藥安全使用毫不放松、常抓不懈。
山東省畜牧獸醫局
2012 年12 月19 日
原文件下載:
山東省畜牧獸醫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獸藥使用監管的緊急通知(魯牧藥發[2012]32號)
日期:2012-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