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顧
2020年8月初卞女士看到一家蛋糕店在開業(yè)搞促銷活動,就被吸引住了。權衡再三,她購買了一只標價為218元的蛋糕劵,獲贈一張標價同樣為218元的蛋糕券。“當時覺得挺合算的,買一送一,一只218元的8寸蛋糕,等于只花了109元錢。”2021年8月16日,一個偶然的機會,卞女士贈送的蛋糕券還沒有用過,就興沖沖地來到蛋糕店取蛋糕。然而,讓卞女士尷尬的是,工作人員說不能領取蛋糕了,理由是贈送的蛋糕券有效期限只有12個月,卞女士手持的蛋糕券已過期了。
根據(jù)店方規(guī)定,凡過期的蛋糕贈券一律作廢。卞女士感覺贈送的劵應當屬于有價劵,是自己花錢買的,居然不可以用了,之前覺得優(yōu)惠,現(xiàn)在是218元原價購買了,商家的美團平臺一個蛋糕也只需要188元,到頭來還是虧了,感覺不合理。但是商家堅持己見,協(xié)商陷入僵局。卞女士通過陽光熱線向南太湖新區(qū)消保委仁皇山消保分會尋求幫助。
處理過程及結果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guī)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為無效。而卞女士“買一送一”得來的蛋糕券相當于有價券,是先付款后提貨。如果消費者由于各種原因,在“有效期”內不提貨,商家可以收取合理的保存費,但過了“有效期”不給貨,可視為商家不當?shù)美?br>
顯然,卞女士過了“有效期”去提蛋糕,商家要么更換提貨券,要么同意取蛋糕。在消保部門工作人員經多次與商家普法教育及協(xié)調下,這家蛋糕店作出更改,允許卞女士取蛋糕,但要支付適當保管費。近日,卞女士與商家達成一致,卞女士成功提取了一個標價為58元的四寸親子蛋糕。
案例評析
蛋糕店蛋糕券過期作廢沒有法律依據(jù),并且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guī)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并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
消費提醒
南太湖新區(qū)消保委提醒廣大消費者:面對優(yōu)惠活動應根據(jù)個人需求理性消費,仔細閱讀服務或商品的格式條款和合同細則,對不公平條款要及時提出異議,必要時增加書面?zhèn)渥l,重視日常消費的每一個環(huán)節(jié)屬于消費者的權利。
來源 | 南太湖新區(qū)仁皇山消保分會
日期:2021-09-07
2020年8月初卞女士看到一家蛋糕店在開業(yè)搞促銷活動,就被吸引住了。權衡再三,她購買了一只標價為218元的蛋糕劵,獲贈一張標價同樣為218元的蛋糕券。“當時覺得挺合算的,買一送一,一只218元的8寸蛋糕,等于只花了109元錢。”2021年8月16日,一個偶然的機會,卞女士贈送的蛋糕券還沒有用過,就興沖沖地來到蛋糕店取蛋糕。然而,讓卞女士尷尬的是,工作人員說不能領取蛋糕了,理由是贈送的蛋糕券有效期限只有12個月,卞女士手持的蛋糕券已過期了。
根據(jù)店方規(guī)定,凡過期的蛋糕贈券一律作廢。卞女士感覺贈送的劵應當屬于有價劵,是自己花錢買的,居然不可以用了,之前覺得優(yōu)惠,現(xiàn)在是218元原價購買了,商家的美團平臺一個蛋糕也只需要188元,到頭來還是虧了,感覺不合理。但是商家堅持己見,協(xié)商陷入僵局。卞女士通過陽光熱線向南太湖新區(qū)消保委仁皇山消保分會尋求幫助。
處理過程及結果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guī)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為無效。而卞女士“買一送一”得來的蛋糕券相當于有價券,是先付款后提貨。如果消費者由于各種原因,在“有效期”內不提貨,商家可以收取合理的保存費,但過了“有效期”不給貨,可視為商家不當?shù)美?br>
顯然,卞女士過了“有效期”去提蛋糕,商家要么更換提貨券,要么同意取蛋糕。在消保部門工作人員經多次與商家普法教育及協(xié)調下,這家蛋糕店作出更改,允許卞女士取蛋糕,但要支付適當保管費。近日,卞女士與商家達成一致,卞女士成功提取了一個標價為58元的四寸親子蛋糕。
案例評析
蛋糕店蛋糕券過期作廢沒有法律依據(jù),并且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guī)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并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
消費提醒
南太湖新區(qū)消保委提醒廣大消費者:面對優(yōu)惠活動應根據(jù)個人需求理性消費,仔細閱讀服務或商品的格式條款和合同細則,對不公平條款要及時提出異議,必要時增加書面?zhèn)渥l,重視日常消費的每一個環(huán)節(jié)屬于消費者的權利。
來源 | 南太湖新區(qū)仁皇山消保分會
日期:2021-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