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0日,日本厚生勞動省醫藥食品局食品安全部監視安全課發布食安輸發0220第1號:對中國產荔枝實施除蟲脲的命令檢查。
根據2012年3月30日發布的食安輸發0330第1號(最終修正:2013年2月14日發布的食安輸發0214第1號),對中國產冷凍荔枝實施檢查時,發現其違反了食品衛生法。因此將對中國產荔枝實施除蟲脲的命令檢查。此外,對意大利產荷蘭芹中苯醚甲環唑、泰國產紅辣椒中苯醚甲環唑實施命令檢查。具體如下記:
對象食品 | 條件 | 檢查項目 | 采樣方法 | 檢查方法 | 接受檢查的原因 |
荔枝及其加工品(限簡單加工) | 除蟲脲 | 根據附表2之3 | 根據2005年1月24日發布的食安發0124001號《關于食品中殘留農藥、添加劑或動物用醫藥品的成分物質的檢查方法》。 | 可能檢出除蟲脲超過標準值(0.05ppm)。 |
來源:http://www.forth.go.jp/keneki/kanku/syokuhin/tsuuchi/2012/2/20_1.pdf
日期:2013-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