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4日,以色列衛生部發布114458123號文件,制訂新型食品β-乳球蛋白粉(β-lactoglobulin)的使用要求,自發布之日實施。主要內容如下:
(1)批準由酵母在發酵過程中產生的β-乳球蛋白粉作為一種新的食品成分,其組成要求:蛋白質≥70%、β-乳球蛋白粉濃度≥80%、水分≤7%、脂肪≤4%、總碳水化合物≤20%;微生物要求:霉菌酵母菌≤500CFU/g、腸桿菌科、金黃色葡萄球菌≤100CFU/g、沙門氏菌、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菌不得檢出/25g;污染物要求:鉛、汞、鎘、砷含量≤0.1mg/kg,銅≤500mg/kg,黃曲霉毒素M1≤0.05ug/kg;
(2)β-乳球蛋白粉可添加到部分食品中最大添加量要求如下表所示;該產品不得添加到嬰幼兒食品或特殊食品中;
(3)標簽要求。使用的成分名稱必須在成分列表中標注;須作為過敏原進行標識;產品名稱不得稱為牛奶或奶制品。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gov.il/BlobFolder/dynamiccollectorresultitem/blg-23042023/he/files_databases_fcs_regulations_BLG-23042023.pdf
日期:2023-05-17
(1)批準由酵母在發酵過程中產生的β-乳球蛋白粉作為一種新的食品成分,其組成要求:蛋白質≥70%、β-乳球蛋白粉濃度≥80%、水分≤7%、脂肪≤4%、總碳水化合物≤20%;微生物要求:霉菌酵母菌≤500CFU/g、腸桿菌科、金黃色葡萄球菌≤100CFU/g、沙門氏菌、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菌不得檢出/25g;污染物要求:鉛、汞、鎘、砷含量≤0.1mg/kg,銅≤500mg/kg,黃曲霉毒素M1≤0.05ug/kg;
(2)β-乳球蛋白粉可添加到部分食品中最大添加量要求如下表所示;該產品不得添加到嬰幼兒食品或特殊食品中;
(3)標簽要求。使用的成分名稱必須在成分列表中標注;須作為過敏原進行標識;產品名稱不得稱為牛奶或奶制品。
食品種類 | 最大含量g/100g |
“運動”或“電解質”飲料 | 6 |
牛奶和牛奶飲料 | 6 |
凝乳酶發酵生產的乳制品 | 8 |
奶油、鮮奶油 | 15 |
奶粉等 | 6 |
奶酪 | 5 |
腌制奶酪 | 25 |
牛奶甜點 | 8 |
黃油和濃縮黃油 | 1 |
可可制品和巧克力制品 | 10 |
烘焙食品的涂層和甜醬 | 10 |
糖果,包括硬糖和軟糖、牛軋糖 | 10 |
含奶酪的咸味零食 | 5 |
含蛋白質的谷物零食 | 35 |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gov.il/BlobFolder/dynamiccollectorresultitem/blg-23042023/he/files_databases_fcs_regulations_BLG-23042023.pdf
日期:2023-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