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6日,愛沙尼亞農業部發布23-1501/01號文件,擬修訂食品中允許使用的萃取劑及最大使用量法規。意見征集反饋期2023年11月30日。主要內容為允許2-甲基四氫呋喃在油脂等產品生產中作為萃取劑使用,其在食品中最大殘留量如下表所示。
更多詳情參見:https://eelnoud.valitsus.ee/main#Tdgori6u
日期:2023-11-22
萃取劑名稱 | 使用范圍 | 最大殘留量(mg/kg) |
2-甲基四氫呋喃 | 脂肪、油脂及可可脂 | 1 |
脫脂蛋白質產品和脫脂面粉 | 10(消費者直接食用的豆制品中為30) | |
脫脂谷物胚芽 | 5 | |
調味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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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