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縣局采取四項措施規范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行為,確保零錯案、零復議、零訴訟、零違紀。
一是源頭建制度。制定了《《行政許可制度》《行政許可流程》《案件辦理流程》《投訴舉報處理流程》等制度,統一執法基本要求。
二是事中“再監督”。根據省局“再監督”試點工作視頻會議精神及省、市有關工作要求,在全縣系統開展“再監督”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三是全程受監督。加強媒體問政,推行政務公開,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四是事后再評審。按照“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程序到位,邏輯嚴密,文檔規范”的行政執法要求,加強案卷評審。
日期:2014-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