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0日,據美國聯邦公報消息,美國食藥局(FDA)發布2024-06028號公告,就《聯邦牛奶進口法案》實施規則征求意見。主要內容包括:
(1)只有持有有效進口牛奶許可證的進口商才能將牛奶或奶油進口到美國;
?。?)所有進口牛奶和奶油的來源奶牛必須經過獸醫檢查并確認動物健康狀況;
(3)進口生牛奶或奶油的來源奶牛必須通過結核菌素測試;
(4)進口牛奶或奶油的奶牛養殖場和加工廠必須經過官方檢查,并確認符合衛生要求;
?。?)進口牛奶或奶油的微生物衛生狀況應符合美國要求,進口時產品溫度不得超過50°F(即10°C);
(6)進口牛奶和奶油的生產奶農和加工廠應保存產品巴氏殺菌記錄,進口產品的包裝容器都應貼有標簽,標明產品類型、許可證號以及托運人的姓名和地址等。
該公告將在2023年3月21日的聯邦公報上正式發布,意見反饋期為60日。
更多詳情參見:https://public-inspection.federalregister.gov/2024-06028.pdf
日期:2024-03-25
(1)只有持有有效進口牛奶許可證的進口商才能將牛奶或奶油進口到美國;
?。?)所有進口牛奶和奶油的來源奶牛必須經過獸醫檢查并確認動物健康狀況;
(3)進口生牛奶或奶油的來源奶牛必須通過結核菌素測試;
(4)進口牛奶或奶油的奶牛養殖場和加工廠必須經過官方檢查,并確認符合衛生要求;
?。?)進口牛奶或奶油的微生物衛生狀況應符合美國要求,進口時產品溫度不得超過50°F(即10°C);
(6)進口牛奶和奶油的生產奶農和加工廠應保存產品巴氏殺菌記錄,進口產品的包裝容器都應貼有標簽,標明產品類型、許可證號以及托運人的姓名和地址等。
該公告將在2023年3月21日的聯邦公報上正式發布,意見反饋期為60日。
更多詳情參見:https://public-inspection.federalregister.gov/2024-06028.pdf
日期:2024-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