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漁業部近期發布一項關于水產品進口程序的新公告,名為《水生動物或水生動物產品進口許可的申請的規定、方法和條件》,修訂了現有程序的部分內容,旨在收緊強化水產品進口流程,5月7日起生效。
在此之前,有泰國水產界人士表示,進口海產品過剩局面導致了國內水產品價格下跌,從而失去競爭力。
新規定變化內容主要包括:
1. 進口的混合水產制品,如由多種水產品制成的包裝產品,必須備有裝箱單,列明所有成分的詳細資料,包括水產品種、用量等等;
2. 進口商必須在政府指定的地點或物流中心進行存放,以便海關人員隨時檢查;
3. 非泰國籍漁船在進口環節必須在文件內注明其進港申請書及編號;
4. 泰國官方將指派特定官員進行產品檢查,涉及所有水產品貿易流程和程序合規性。
日期:2024-05-28
在此之前,有泰國水產界人士表示,進口海產品過剩局面導致了國內水產品價格下跌,從而失去競爭力。
新規定變化內容主要包括:
1. 進口的混合水產制品,如由多種水產品制成的包裝產品,必須備有裝箱單,列明所有成分的詳細資料,包括水產品種、用量等等;
2. 進口商必須在政府指定的地點或物流中心進行存放,以便海關人員隨時檢查;
3. 非泰國籍漁船在進口環節必須在文件內注明其進港申請書及編號;
4. 泰國官方將指派特定官員進行產品檢查,涉及所有水產品貿易流程和程序合規性。
日期:2024-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