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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4年第22期)

   2024-06-20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986
核心提示:近期,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餐飲食品、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等26類食品796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抽樣檢驗合格767批次、不合格29批次。……(世界食品網-www.cctv1204.com)
近期,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餐飲食品、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等26類食品796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抽樣檢驗合格767批次、不合格29批次(見附件)。不合格項目涉及食品添加劑超標、農獸藥殘留超標、質量指標不達標、其他污染物、生物毒素超標等。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劑超標
 
  (一)杭州蕭山鴻耀食品店銷售的標稱德清亞泰畜禽產品貿易有限公司生產的五花肉串,胭脂紅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德清亞泰畜禽產品貿易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寧波海關技術中心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麗水萬家惠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嘉興市綠晨蔬菜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萵筍干,檸檬黃、亮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嘉興市綠晨蔬菜食品有限公司對產品真實性提出異議,經核查,該產品系假冒嘉興市綠晨蔬菜食品有限公司產品。
 
  (三)義烏市笑昱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金華市金東區飛揚食品罐頭廠生產的爽口小蘿卜,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金華市金東區飛揚食品罐頭廠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舟山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四)海寧市海洲街道金英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余姚市麗民榨菜廠生產的臺灣風味酸菜,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余姚市麗民榨菜廠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五)杭州三宇商業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余姚市阿文醬菜廠生產的阿文五香榨菜,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余姚市阿文醬菜廠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寧波市產品食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寧波市纖維檢驗所)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六)桐鄉市梧桐順順副食品店銷售的標稱淳安縣千島湖林峰商貿連鎖有限公司臨岐炒貨廠生產的小核桃仁(原味),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市產品食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寧波市纖維檢驗所)。
 
  二、農獸藥殘留超標
 
  (一)云和縣和韻農場在抖音(網店)銷售的標稱松陽玖玖香茶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高山云霧茶,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農業農村部茶葉質量檢驗測試中心。松陽玖玖香茶業有限公司對產品真實性提出異議,經核查,該產品系假冒松陽玖玖香茶業有限公司產品。
 
  (二)臺州經濟開發區小漁村美食店購進的黃鱔,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三)紹興市柯橋區安昌鎮農貿市場個體工商戶王少凱銷售的黃鱔,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四)安吉天子湖玲燕水產商行銷售的黃鱔,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五)舟山市漁購惠水產品有限公司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六)松陽縣集柿聯副食品超市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七)安吉陳胖子水產經營部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八)杭州佳謙優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鳊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九)杭州蛙色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購進的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
 
  (十)嘉興市朱記水產品有限公司購進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桐鄉市副食品批發市場小徐水果批發部銷售的香蕉,噻蟲胺、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十二)龍游縣燕燕農產品銷售有限公司在美團(網店)銷售的香蕉,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十三)寧波市鄞州福明橙渲水果店在美團(網店)銷售的B級-小臺農芒果,苯醚甲環唑、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十四)嘉善王飛水果攤銷售的香蕉,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十五)諸暨市哆果果水果店在美團(網店)銷售的小臺芒,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三、質量指標不達標
 
  (一)義烏市麗盛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浙江省義烏市盛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豆腐衣(油皮),蛋白質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二)義烏市奇妙干果商行銷售的標稱杭州臨安宏果譽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開口松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市產品食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寧波市纖維檢驗所)。
 
  (三)金華市金東區仇偉超市銷售的標稱紹興市乾升酒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三年陳花雕(黃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及質量要求。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紹興市乾升酒業有限責任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寧波海關技術中心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四)義烏市蘇湖干果商行銷售的標稱金華市金東區孔大姐炒貨食品廠生產的原味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市產品食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寧波市纖維檢驗所)。
 
  四、其他污染物
 
  (一)臺州市悅冠供應鏈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舟山舟勝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精制烤魚片,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舟山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杭州有魚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天貓(網店)銷售的標稱溫州金海岸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黃魚酥,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舟山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五、生物毒素超標
 
  (一)臨海市果品副食綜合批發市場方春華銷售的標稱海寧市袁花龍聯炒貨廠生產的佐酒花生仁,黃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市產品食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寧波市纖維檢驗所)。海寧市袁花龍聯炒貨廠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衢州市柯城霄蘭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杭州臨安松金炒貨食品廠生產的油炸花生米,黃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寧波市產品食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寧波市纖維檢驗所)。杭州臨安松金炒貨食品廠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杭州、寧波、溫州、嘉興、湖州、紹興、金華、衢州、舟山、臺州、麗水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杭州、寧波、嘉興、湖州、紹興、金華、衢州、舟山、臺州、麗水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   1.關于部分不合格項目的說明.doc
 
     2.食品抽檢不合格—20240612.xls
 
     3.食品抽檢合格—20240612.xls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2日



日期:2024-06-20
 
地區: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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