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韓國食藥部發布了第2024-71號告示,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內容,其主要修改內容如下:
1. 新設定食品自動販賣機中食品(加工食品和飲料類除外)的微生物(大腸桿菌和致病菌)標準。
2. 新設定含有谷類等淀粉質原料25%以上的嬰幼兒配方食品、成長期用配方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限量要求:≤0.50 μg/kg。
3. 修改韓國食品原料列表。
4. 新設及修改吡咯烷酮等104種農藥的殘留限量標準。
5. 新增士的寧(strychnine)等2種獸藥為食品中不得檢出的獸藥,新設定阿苯噠唑在魚類中的殘留限量標準。
6. 新設定及修改一般試驗方法。
1. 新設定食品自動販賣機中食品(加工食品和飲料類除外)的微生物(大腸桿菌和致病菌)標準。
2. 新設定含有谷類等淀粉質原料25%以上的嬰幼兒配方食品、成長期用配方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限量要求:≤0.50 μg/kg。
3. 修改韓國食品原料列表。
4. 新設及修改吡咯烷酮等104種農藥的殘留限量標準。
5. 新增士的寧(strychnine)等2種獸藥為食品中不得檢出的獸藥,新設定阿苯噠唑在魚類中的殘留限量標準。
6. 新設定及修改一般試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