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8日,越南食品安全局發布了QCVN 8-1:2025/BYT技術法規草案,旨在加強公眾健康保護,并推動越南食品安全監管法規與國際標準接軌。該草案的出臺預示著越南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標準將迎來重大變革,意見反饋期限截止至2025年2月25日。自新法規QCVN 8-1:2025/BYT生效起,原QCVN 8-1:2011/BYT國家技術法規將被廢止。與現行法規相比,草案在原有基礎上進行了諸多調整,包括細分和增減產品類別、調整限量標準以及新增幾類真菌毒素的限量指標。這些變化對食品出口企業至關重要。
為幫助出口企業及時了解最新法規動態,食品伙伴網對該法規的重要變化進行了梳理總結,供相關企業參考。
1、新增污染物類別的限量指標
草案中新增麥角菌核、麥角生物堿、T-2和HT-2毒素污染物限量指標。新增谷物類食品中麥角菌核污染物最大限量為0.2g/kg;新增麥角生物堿在部分食品中的殘留限量,如36個月以下兒童谷物產品中麥角生物堿最大限量要求為20?g/kg;新增T-2和HT-2在部分食品中的殘留限量,如在未加工的麥芽谷物的最大限量為150?g/kg。
2、加嚴部分產品的指標要求
將葡萄干中的赭曲霉毒素A限量由現行的10?g/kg調整為8?g/kg。
香辛料方面,涉及修訂香辛料范圍,且加嚴了干香料(如辣椒,包括整個辣椒、粉末或研磨狀辣椒,肉豆蔻以及其他各類干香料)中赭曲霉毒素A的限量,例如,肉豆蔻的赭曲霉毒素A最大限量由30?g/kg調整為20?g/kg。
谷物類則涉及修訂加工谷物食品和36個月以下嬰兒食用的其他谷物食品中的黃曲霉毒素限量標準,加工谷物食品和供36個月以下嬰兒食用的其他食品(干物質)(不包括嬰兒配方奶粉和較大嬰兒配方奶粉,以及12個月以下嬰兒的特殊醫療用途食品)的黃曲霉毒素總量的最大限量由原來的沒有規定(KQD)調整為5?g/kg。
3、細分部分產品類別
經研究對比發現,該草案對谷物類產品進行了更加細致的劃分。
現行法規對未經加工的谷物中赭曲霉毒素A制定的最大限量標準為5?g/kg,而草案將未加工的谷物分為未加工谷物(除大米、燕麥、黑麥以外)、大米、燕麥、黑麥,對赭曲霉毒素A的限量值不變。
4、小結
越南此次發布的食品中霉菌毒素限量法規草案在多個方面進行了修改與完善。它不僅新增了其他污染物種類的限量規定,還對部分產品的污染物指標進行了修改,并細化了部分產品的類別。這些變化無疑將對越南乃至全球的食品安全監管產生深遠影響。食品伙伴網將繼續密切關注越南法規的更新與發布,為食品企業提供有價值的參考與決策依據。
為幫助出口企業及時了解最新法規動態,食品伙伴網對該法規的重要變化進行了梳理總結,供相關企業參考。
1、新增污染物類別的限量指標
草案中新增麥角菌核、麥角生物堿、T-2和HT-2毒素污染物限量指標。新增谷物類食品中麥角菌核污染物最大限量為0.2g/kg;新增麥角生物堿在部分食品中的殘留限量,如36個月以下兒童谷物產品中麥角生物堿最大限量要求為20?g/kg;新增T-2和HT-2在部分食品中的殘留限量,如在未加工的麥芽谷物的最大限量為150?g/kg。
2、加嚴部分產品的指標要求
將葡萄干中的赭曲霉毒素A限量由現行的10?g/kg調整為8?g/kg。
香辛料方面,涉及修訂香辛料范圍,且加嚴了干香料(如辣椒,包括整個辣椒、粉末或研磨狀辣椒,肉豆蔻以及其他各類干香料)中赭曲霉毒素A的限量,例如,肉豆蔻的赭曲霉毒素A最大限量由30?g/kg調整為20?g/kg。
谷物類則涉及修訂加工谷物食品和36個月以下嬰兒食用的其他谷物食品中的黃曲霉毒素限量標準,加工谷物食品和供36個月以下嬰兒食用的其他食品(干物質)(不包括嬰兒配方奶粉和較大嬰兒配方奶粉,以及12個月以下嬰兒的特殊醫療用途食品)的黃曲霉毒素總量的最大限量由原來的沒有規定(KQD)調整為5?g/kg。
3、細分部分產品類別
經研究對比發現,該草案對谷物類產品進行了更加細致的劃分。
現行法規對未經加工的谷物中赭曲霉毒素A制定的最大限量標準為5?g/kg,而草案將未加工的谷物分為未加工谷物(除大米、燕麥、黑麥以外)、大米、燕麥、黑麥,對赭曲霉毒素A的限量值不變。
4、小結
越南此次發布的食品中霉菌毒素限量法規草案在多個方面進行了修改與完善。它不僅新增了其他污染物種類的限量規定,還對部分產品的污染物指標進行了修改,并細化了部分產品的類別。這些變化無疑將對越南乃至全球的食品安全監管產生深遠影響。食品伙伴網將繼續密切關注越南法規的更新與發布,為食品企業提供有價值的參考與決策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