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餐飲單位:
近期,咸寧市餐飲單位“外擺”經營逐漸增多,為市民朋友提供了生活便利,也為城市增添了一份“煙火氣”。但隨著夏季氣溫升高,“外擺”經營的食品安全風險也逐漸攀升,為進一步規范經營行為,保障食品安全,營造良好消費環境,現就“外擺”經營相關事項提示如下:
一
證照齊全 規范公示
需持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小餐飲經營許可證),且經營范圍包含“外擺”所售菜品,相關證件復印件應在“外擺”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懸掛或擺放;同時,在攤點醒目處張貼食品安全提示(如“餐食請及時食用,避免久置”)及投訴熱線,確保第一時間響應并妥善處理消費者投訴。
二
加強人員管理
從業人員持有有效期內的健康證,每日上崗前進行健康檢查并記錄,患傳染病者不得上崗。攤位操作人員應全程規范穿戴潔凈口罩、帽子、工作服及食品級手套,定時洗手消毒,嚴禁佩戴首飾、涂抹指甲油,合理調整戶外作業時間,避免人員中暑。
三
規范食材使用
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制度,所有食材采購須索證索票,包括供應商資質、檢驗報告、進貨票據等,確保食材來源合法可溯;食材儲存應嚴格按照冷藏冷凍等溫度條件,嚴禁超范圍、超劑量使用著色劑、含鋁膨松劑、防腐劑等,禁止采購使用非食用物質(如工業明膠、硼砂)及亞硝酸鹽。
四
嚴格加工操作
加工過程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做到生熟分開、葷素分開,嚴防交叉污染。盛放“外擺”食品的容器須加蓋或覆蓋保鮮膜,避免灰塵、蚊蟲污染。打包容器應符合食品衛生相關標準。預先分裝打包好的需在容器上加貼標簽,標明制作分裝時間。外擺攤嚴禁提供生食水產品、冷加工糕點等對加工及儲存條件、適合食用人群要求高的高風險食品。
五
嚴控售賣時效
當前氣溫較高,“外擺”食品應根據銷量合理控制制作量,避免多次復熱、儲存售賣。從出菜到銷售完成,全程控制在2小時以內。需冷藏的菜品,必須存放于冷藏設備中,溫度嚴格控制在0℃-8℃。“外擺”區域應采取遮陽措施,防止食品因陽光直射、溫度過高導致變質。
六
保持經營衛生
“外擺”經營區域應遠離環衛垃圾桶、垃圾中轉處理站、公共廁所等污染源,配備防蠅、防塵設施。每日經營前后對操作臺、用具進行徹底清潔和消毒,并保持攤位周邊環境整潔,杜絕垃圾堆積。建議配備帶蓋垃圾桶,做到垃圾日產日清。
各餐飲服務經營者要高度重視“外擺”經營的規范管理,切實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為消費者提供安全、衛生、優質的食品。
守護城市煙火,讓美味與安全同行!
咸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6日
日期:2025-07-18
近期,咸寧市餐飲單位“外擺”經營逐漸增多,為市民朋友提供了生活便利,也為城市增添了一份“煙火氣”。但隨著夏季氣溫升高,“外擺”經營的食品安全風險也逐漸攀升,為進一步規范經營行為,保障食品安全,營造良好消費環境,現就“外擺”經營相關事項提示如下:
一
證照齊全 規范公示
需持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小餐飲經營許可證),且經營范圍包含“外擺”所售菜品,相關證件復印件應在“外擺”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懸掛或擺放;同時,在攤點醒目處張貼食品安全提示(如“餐食請及時食用,避免久置”)及投訴熱線,確保第一時間響應并妥善處理消費者投訴。
二
加強人員管理
從業人員持有有效期內的健康證,每日上崗前進行健康檢查并記錄,患傳染病者不得上崗。攤位操作人員應全程規范穿戴潔凈口罩、帽子、工作服及食品級手套,定時洗手消毒,嚴禁佩戴首飾、涂抹指甲油,合理調整戶外作業時間,避免人員中暑。
三
規范食材使用
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制度,所有食材采購須索證索票,包括供應商資質、檢驗報告、進貨票據等,確保食材來源合法可溯;食材儲存應嚴格按照冷藏冷凍等溫度條件,嚴禁超范圍、超劑量使用著色劑、含鋁膨松劑、防腐劑等,禁止采購使用非食用物質(如工業明膠、硼砂)及亞硝酸鹽。
四
嚴格加工操作
加工過程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做到生熟分開、葷素分開,嚴防交叉污染。盛放“外擺”食品的容器須加蓋或覆蓋保鮮膜,避免灰塵、蚊蟲污染。打包容器應符合食品衛生相關標準。預先分裝打包好的需在容器上加貼標簽,標明制作分裝時間。外擺攤嚴禁提供生食水產品、冷加工糕點等對加工及儲存條件、適合食用人群要求高的高風險食品。
五
嚴控售賣時效
當前氣溫較高,“外擺”食品應根據銷量合理控制制作量,避免多次復熱、儲存售賣。從出菜到銷售完成,全程控制在2小時以內。需冷藏的菜品,必須存放于冷藏設備中,溫度嚴格控制在0℃-8℃。“外擺”區域應采取遮陽措施,防止食品因陽光直射、溫度過高導致變質。
六
保持經營衛生
“外擺”經營區域應遠離環衛垃圾桶、垃圾中轉處理站、公共廁所等污染源,配備防蠅、防塵設施。每日經營前后對操作臺、用具進行徹底清潔和消毒,并保持攤位周邊環境整潔,杜絕垃圾堆積。建議配備帶蓋垃圾桶,做到垃圾日產日清。
各餐飲服務經營者要高度重視“外擺”經營的規范管理,切實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為消費者提供安全、衛生、優質的食品。
守護城市煙火,讓美味與安全同行!
咸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6日
日期:2025-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