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商洛市食藥監局突出重點,采取“六查”的方法,開展白酒小作坊和散裝白酒生產經營專項整治成效顯著。
一查經營主體資格。檢查散裝白酒經營者證照是否齊全,是否在有效期內。對無證無照、超范圍經營散裝白酒或未經許可超范圍經營散裝保健酒及用中草藥泡制的散裝藥酒的違法行為一經發現,責令立即停止經營活動,堅決予以取締;二查生產經營源頭。以檢查流通環節為抓手,對貨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續不全或疑似假冒偽劣的酒類一律予以撤柜、封存,并進行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三查索證索票資料。檢查散裝白酒經營者進貨時是否查驗供貨商的資質及質量合格的證明文件,是否索取進貨發票并建立臺賬。對沒有按照規定履行查驗和記錄義務的,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將依法予以嚴查;四查散裝白酒標簽標注。經營者銷售的散裝白酒容器上是否標明散裝白酒的名稱、生產日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對以假充真、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仿冒知名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違法行為的,依法嚴厲查處;五查生產加工過程。加強對白酒小作坊生產加工全過程的監管,白酒小作坊只能生產固態法白酒,不得采購原酒或食用酒精生產加工白酒;六是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白酒小作坊和散裝白酒經營單位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簽訂責任書,監督落實主體責任。
此次整治,全市共出動執法人員960人次,檢查白酒小作坊31家,自釀自用的白酒燒鍋32個,散裝白酒經營戶68戶,商場、超市、酒類專營店940家,送檢3批次。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72份,其中對13家小作坊環境衛生差的及時整改,對5家違規銷售散裝白酒的予以規范,對54家白酒經營戶落實了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通過整治,進一步規范了散裝白酒生產銷售行為,將農村傳統的自釀自用納入基層監管站工作范圍,使小作坊的生產條件顯著改善,使人民群眾過上了一個安全祥和的春節。
日期:2015-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