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發布食安輸發1001第1號通知:雖然日本厚生勞動省已于2009年3月30日的事務聯絡公布過需要加強監控檢查的食品,但根據迄今為止檢查的實際成績,決定對以下食品實施普通的監控檢查,因此厚生省今后將按照2009年3月30日的食安輸發第0330008號通知的2009年度進口食品等監控計劃對該食品實施檢查,并按照附件修改該事務聯絡的附件。
此外,作為自主檢查對象的進口商的待遇不變。
加強檢查日期 | 對象國 | 對象食品 | 檢查項目 |
2008年11月13日 | 中國 | 養殖蝦及其加工品(限于簡易加工) | 獸藥(包括磺胺嘧啶) |
日期:2009-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