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歐盟食品安全局消息,12月4日歐盟食品安全局審查了磷和磷鹽的最大殘留限量,提議修訂其在部分商品中的殘留限量。
根據歐盟法規396/2005號第12條的規定,歐盟食品安全局對磷酸鹽的殘留限量進行了審查。為評估磷酸鹽在植物、加工產品、輪作作物、牲畜中最大殘留限量,歐盟食品安全局參考了91/414/EEC指令框架下的結論以及成員國報告的歐盟許可進口限量,在現行數據的基礎之上,得出殘留限量建議。最終提議修訂磷和磷鹽在豆類、茶葉、咖啡豆等商品中的最大殘留限量。
具體如下:
產品 | 現行最大殘留限量(mg/kg) | 擬定最大殘留限量(mg/kg) |
干豆 | 0.05 | 0.01 |
茶葉 | 0.05 | 0.02 |
咖啡豆 | 0.05 | 0.015 |
花草茶 | 0.05 | 0.02 |
可可(發酵豆) | 0.05 | 0.02 |
香料 | 0.05 | 0.02 |
原文鏈接:http://www.efsa.europa.eu/sites/default/files/scientific_output/files/main_documents/4325.pdf
日期:2015-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