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5日,美國環境保護局(EPA)發布G/TBT/N/USA/884/Add.1號通報,根據有毒物質控制法修訂了氯化石蠟、氯代烷烴和線性氯代烷烴3種化學物質的法律要求,部分內容涉及水產養殖和嬰兒食品。該通報規定,所有想要生產或進口這3種化學物質或將該化學物質用于新用途的必須提前90日通知EPA,待EPA評估通過后方可進行。該通告評議期至4月12日,具體內容見: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6/tbt/usa/16_0598_00_e.pdf
日期:2016-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