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9日,澳大利亞農業和水資源局發布G/SPS/N/AUS/386通報,修訂進口原料乳奶酪有關法規。修訂內容主要包括:
1.此前描述為“軟的、半軟和新鮮的奶酪”修改為“單增李斯特菌可能污染的奶酪”。這種奶酪將只檢測特征性微生物單增李斯特菌,不再檢測大腸桿菌和沙門氏菌。
2.原料乳奶酪須符合一定條件才能進口,例如出口國需向澳大利亞提供有關原料乳奶酪風險分析報告,評估本國的原料乳生產系統是否與澳大利亞的系統相當,原料乳奶酪須遵守澳新食品標準法典標準4.2.4有關乳制品主要產品和加工標準的規定等。
日期:2016-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