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處(MFDS)發布了第2018-74號告示,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內容,其主要內容如下:
1.修改、增加植物性原料的分類;食品可用原料目錄中增加6種水產品。
2.強化微生物衛生指標菌的標準、明確規定了水產品的致病菌適用對象。
3.新設、修改霉菌毒素的標準。
4.修改豆芽中6-芐氨基腺嘌呤(6-BA、6-Benzyl?aminopurine、Benzyladenine)的農藥殘留限量標準。
5.增加糖果類中總酸的標準及生產加工標準。
6.修改畜產品中農藥的殘留限量標準。強化雞蛋中甲基嘧啶磷(殺蟲劑)的殘留限量標準。
7.新設定、修改農產品中溴氰菊酯等118種農藥以及畜水產品中殘留物質(甲基嘧啶磷)的的殘留限量標準。
8.隨著農產品中二氯吡啶酸(Clopyralid)的農藥殘留限量標準的新設,新設定其相關試驗方法。
日期:2018-10-15
1.修改、增加植物性原料的分類;食品可用原料目錄中增加6種水產品。
2.強化微生物衛生指標菌的標準、明確規定了水產品的致病菌適用對象。
3.新設、修改霉菌毒素的標準。
4.修改豆芽中6-芐氨基腺嘌呤(6-BA、6-Benzyl?aminopurine、Benzyladenine)的農藥殘留限量標準。
5.增加糖果類中總酸的標準及生產加工標準。
6.修改畜產品中農藥的殘留限量標準。強化雞蛋中甲基嘧啶磷(殺蟲劑)的殘留限量標準。
7.新設定、修改農產品中溴氰菊酯等118種農藥以及畜水產品中殘留物質(甲基嘧啶磷)的的殘留限量標準。
8.隨著農產品中二氯吡啶酸(Clopyralid)的農藥殘留限量標準的新設,新設定其相關試驗方法。
日期:2018-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