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MFDS)發布了第2020-24號告示,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內容,其主要內容如下:
1. 修改食品輻照處理定義:將X射線用于檢驗的情況排除在食品輻照處理范圍之外。
2. 修改食品原料分類表:新設定及修改植物性原料分類。
3. 修改魷魚的重金屬鎘的限量標準。
4. 將放射性銫(134Cs + 137Cs)的標準的適用對象食品中其它食品的定義由“所有食品及農產品、畜產品、水產品”修改為“所有食品”。
5. 在禁用非法添加物質目錄中新增加2種陽痿治療劑類似物質,并新設定其試驗法。
6. 修改儲存及流通標準,使冷凍水產品在進行異物清除、篩選或者切割等簡單處理時,可以暫時解凍。
7. 修改豆油中碘的規格標準。
8. 梳理食品原料目錄。
9. 新設定獸藥殘留標準豁免對象物質目錄。
10. 修改及新設畜產品、水產品中殘留物質的殘留限量標準適用原則。
11. 新設定及修改草銨膦等82種農藥的殘留限量標準。
12. 新設定及修改一般試驗法。
13. 明確法典中的語句。
日期:2020-04-14
1. 修改食品輻照處理定義:將X射線用于檢驗的情況排除在食品輻照處理范圍之外。
2. 修改食品原料分類表:新設定及修改植物性原料分類。
3. 修改魷魚的重金屬鎘的限量標準。
4. 將放射性銫(134Cs + 137Cs)的標準的適用對象食品中其它食品的定義由“所有食品及農產品、畜產品、水產品”修改為“所有食品”。
5. 在禁用非法添加物質目錄中新增加2種陽痿治療劑類似物質,并新設定其試驗法。
6. 修改儲存及流通標準,使冷凍水產品在進行異物清除、篩選或者切割等簡單處理時,可以暫時解凍。
7. 修改豆油中碘的規格標準。
8. 梳理食品原料目錄。
9. 新設定獸藥殘留標準豁免對象物質目錄。
10. 修改及新設畜產品、水產品中殘留物質的殘留限量標準適用原則。
11. 新設定及修改草銨膦等82種農藥的殘留限量標準。
12. 新設定及修改一般試驗法。
13. 明確法典中的語句。
日期:2020-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