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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強制實施畜禽肉及其臟器產品HACCP體系

   2020-06-08 食品伙伴網食品安全合規事業部900
核心提示:根據日本厚生勞動省發布的進口食品監控統計,2015-2018年4年間日本進口的生鮮肉類(包括內臟)的申報數量占日本進口食品申報數量
根據日本厚生勞動省發布的進口食品監控統計,2015-2018年4年間日本進口的生鮮肉類(包括內臟)的申報數量占日本進口食品申報數量的8%左右,且數量逐年增加。近年來,國際上和日本國內均發生了不同規模的動物傳染性疾病,對生鮮肉類(包括內臟)很大程度依賴進口的日本來說,加強對進口生鮮肉類(包括內臟)的監管是很有必要的。


  日本厚生勞動省于2020年5月29日,發布了生食發0529第2號通知,修改了畜禽肉及其臟器產品的生產衛生規范,食品伙伴網為了讓大家更快速的了解修改內容,對本次通知進行了解讀,具體內容如下:


  一、修訂內容


  2020年5月29日,日本厚生勞動省基于《食品衛生法》第11條第1項的規定,修改了畜禽肉及其臟器產品的生產衛生規范。


  根據《食品衛生法》第11條第1項的規定,為了防止發生食品衛生上的危害,當厚生勞動省令對規定的食品或添加劑的生產衛生規范實施管制措施時,只有厚生勞動大臣規定的國家、地區或設施(工廠)制造、加工的產品才可以進口供銷售。也就是說,當厚生勞動省對某種食品或食品添加劑制定了管制措施時,只有符合條件的國家、地區或設施才能獲得日本厚生勞動省的進口審批。


  隨著《食品衛生法部分修改法律》的實施,日本基于codex委員會的標準,將HACCP的7原則作為國內畜禽肉及臟器衛生管理的必要措施。出口國家也必須對該國的畜禽肉及內臟施行與日本同等水平的衛生管理措施。但是,發生瘋牛病的國家或地區仍不能向日本出口牛、綿羊或山羊的肉及臟器(另有規定的產品除外)。


  基于上述規定,厚生勞動省在“厚生勞動省告示第226號”中公開了厚生勞動大臣指定的國家、地區或設施(即符合日本進口要求的國家、地區或設施)。對于目前未公開在在告示中的國家等,如果確認其確實采用了基于HACCP的衛生管理措施,今后將在告示中追加該國家或地區等,另外,通知中提到的符合進口條件的國家、地區或設施的名單目前并未公布在官方網站上。


  本規定自2020年6月1日起開始實施。實際適用日期為2021年6月1日。在此期間,進口畜禽肉及臟器用于銷售的進口商必須盡量保證從告示中公布的國家或地區等進口的畜禽肉及臟器。


  二、小結:


  早在2018年,日本就已經導入了HACCP體系,但是一直并未強制實施。通過本次修改,向日本進口畜禽肉及內臟的條件之一就是出口企業必須實施HACCP或與HACCP具有同等水平的衛生管理措施,否則可能導致產品無法出口到日本,相比之前出口企業的出口難度有所增加,食品伙伴網提醒相關企業應充分了解日本的衛生管理措施并和現有衛生措施進行比較分析、及時進行調整,使其衛生規范完全符合日本衛生管理措施的要求。同時出口企業應密切關注衛生管理措施方面法規的修訂動態,食品伙伴網也會持續關注,為行業及時解讀分享重要信息。



日期: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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