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市場監管局印發《關于在全省推行食品生產許可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全省推行食品生產許可制度改革。
《通知》明確,市場監管部門對實行承諾許可制的企業(或小作坊)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要實施檢查,首次檢查依據《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現場核查評分記錄表》《食品小作坊生產許可審查記錄表》進行。對未通過核查的食品生產企業或不符合規定條件的食品小作坊責令停產整改。對存在功能區間布局、工藝設備布局等與申報不符且嚴重影響食品安全的,應建議發證機關撤銷行政許可并說明理由,發證機關撤銷行政許可并公示。《通知》要求,市縣市場監管部門要積極主動提供技術服務,加強業務培訓,提前介入,為申請承諾許可的企業(小作坊)提供場所布局、制度建設、產品檢驗等方面的技術服務,避免因申請人對食品安全有關標準、審查通則以及細則掌握不全面、不熟悉,出現盲目承諾現象。
下一步,陜西省市場監管局將組成督導組,對改革進展情況進行指導督導,穩步推進改革工作,確保食品生產許可制度改革“幫促指導到位、許可服務到位、風險管控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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