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食品生產許可審查工作,規范膠原蛋白(肽)食品生產加工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國家食藥監管總局令第16號)、《國家食藥監管總局關于貫徹實施<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有關規定,滿足我省食品生產許可審查工作的需要,我局組織修訂了膠原蛋白(肽)食品生產許可審查規范,僅在江西省內適用,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膠原蛋白(肽)列入“其他食品”類別,由省局受理、審查、許可。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江西省膠原蛋白(肽)食品生產許可審查規范(修訂版).docx
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6月9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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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