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對鐵皮石斛、靈芝、杜仲葉開展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管理試點食品生產監管措施
為確保我區順利完成鐵皮石斛等3種食藥物質管理試點工作,指導各級市場監管部門開展落實,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食品生產許可工作措施
(一)實施生產許可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對擬使用鐵皮石斛等3種試點物質(不含其化學提取物產品,下同)作為食品原料的食品生產企業,應有有效的相關產品執行標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信息等材料,許可機關按有關規定組織現場核查,對符合許可條件的試點產品須按“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取得相關品種生產許可后方可從事生產加工。
(二)實施生產許可職責和權限分級分類管理。對使用鐵皮石斛等3種試點物質生產的食品,按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修訂公布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的公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和自治區、市、縣三級許可機關的食品生產許可事權劃分予以許可,遵守現場核查的有關規定。
(三)完善網上審批系統。優化和完善食品生產許可審批系統,及時解決使用鐵皮石斛等3種試點物質生產食品的生產許可遇到的問題,加強試點物質生產許可的信息收集整理以及分類統計,及時掌握全區試點企業生產許可情況。
二、食品生產日常監管措施
(一)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按照食品生產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要求,督促指導食品生產企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開展食品安全公開承諾,簽訂《食品生產質量安全責任承諾書》,在企業醒目位置或企業網站公示。二是開展食品安全自查,重點針對產品標準、標識標簽、追溯體系建設等內容開展自查工作,對自查發現的問題,立即分析查找原因,及時采取整改措施,向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提交整改報告。三是開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考核,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等知識考試合格覆蓋率達到全覆蓋。四是根據風險監測部門的監測情況,必要時停止生產相關產品,并實施召回。
(二)實施風險分級管理。根據《食品生產經營風險分級管理辦法》,對企業按照食品生產許可類別、日常監督檢查情況、監督抽檢結果、投訴舉報、案件查處、產品召回等情況,科學評定食品生產風險等級,按照風險等級確定檢查頻次,制定并實施年度日常監督檢查計劃,并及時公告檢查結果。
(三)開展日常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檢。根據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有關規定,結合試點食品的風險等級,開展日常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食品生產企業進貨查驗記錄、生產過程控制、出廠檢驗記錄、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執行情況;原輔材料、配方投料、關鍵環節控制、產品檢驗、過程記錄等食品生產過程控制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及時處理,有效管控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將試點生產企業納入年度監督抽檢范圍,并按規范要求抽取樣品開展監督抽檢工作,檢驗項目重點關注非法添加和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突出問題。
(四)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按照“排查要全面、治理要徹底、成果要鞏固”的要求,深入開展食品生產風險隱患排查治理,排查行業風險隱患,組織開展專家分析研判,提出具體精細整改措施,預防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發生,確保試點食品質量安全。
(五)強化企業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根據廣西地方標準《食品生產企業追溯系統導則》(DB 45/T 1334—2016)的規定,聚焦過程記錄,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從生產加工到出廠銷售的全過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重點檢查進貨查驗、關鍵控制環節、出廠檢驗、銷售等記錄信息是否完整。
(六)依法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不按產品標準,不按產品配方投料生產的行為“零容忍”,嚴厲查處誤導消費者,虛假宣傳或夸大宣傳,虛假標注生產日期等標簽標識不規范行為;嚴厲查處非法添加和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為確保我區順利完成鐵皮石斛等3種食藥物質管理試點工作,指導各級市場監管部門開展落實,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食品生產許可工作措施
(一)實施生產許可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對擬使用鐵皮石斛等3種試點物質(不含其化學提取物產品,下同)作為食品原料的食品生產企業,應有有效的相關產品執行標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信息等材料,許可機關按有關規定組織現場核查,對符合許可條件的試點產品須按“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取得相關品種生產許可后方可從事生產加工。
(二)實施生產許可職責和權限分級分類管理。對使用鐵皮石斛等3種試點物質生產的食品,按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修訂公布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的公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和自治區、市、縣三級許可機關的食品生產許可事權劃分予以許可,遵守現場核查的有關規定。
(三)完善網上審批系統。優化和完善食品生產許可審批系統,及時解決使用鐵皮石斛等3種試點物質生產食品的生產許可遇到的問題,加強試點物質生產許可的信息收集整理以及分類統計,及時掌握全區試點企業生產許可情況。
二、食品生產日常監管措施
(一)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按照食品生產企業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要求,督促指導食品生產企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開展食品安全公開承諾,簽訂《食品生產質量安全責任承諾書》,在企業醒目位置或企業網站公示。二是開展食品安全自查,重點針對產品標準、標識標簽、追溯體系建設等內容開展自查工作,對自查發現的問題,立即分析查找原因,及時采取整改措施,向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提交整改報告。三是開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考核,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等知識考試合格覆蓋率達到全覆蓋。四是根據風險監測部門的監測情況,必要時停止生產相關產品,并實施召回。
(二)實施風險分級管理。根據《食品生產經營風險分級管理辦法》,對企業按照食品生產許可類別、日常監督檢查情況、監督抽檢結果、投訴舉報、案件查處、產品召回等情況,科學評定食品生產風險等級,按照風險等級確定檢查頻次,制定并實施年度日常監督檢查計劃,并及時公告檢查結果。
(三)開展日常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檢。根據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有關規定,結合試點食品的風險等級,開展日常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食品生產企業進貨查驗記錄、生產過程控制、出廠檢驗記錄、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執行情況;原輔材料、配方投料、關鍵環節控制、產品檢驗、過程記錄等食品生產過程控制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及時處理,有效管控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將試點生產企業納入年度監督抽檢范圍,并按規范要求抽取樣品開展監督抽檢工作,檢驗項目重點關注非法添加和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突出問題。
(四)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按照“排查要全面、治理要徹底、成果要鞏固”的要求,深入開展食品生產風險隱患排查治理,排查行業風險隱患,組織開展專家分析研判,提出具體精細整改措施,預防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發生,確保試點食品質量安全。
(五)強化企業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根據廣西地方標準《食品生產企業追溯系統導則》(DB 45/T 1334—2016)的規定,聚焦過程記錄,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從生產加工到出廠銷售的全過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重點檢查進貨查驗、關鍵控制環節、出廠檢驗、銷售等記錄信息是否完整。
(六)依法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不按產品標準,不按產品配方投料生產的行為“零容忍”,嚴厲查處誤導消費者,虛假宣傳或夸大宣傳,虛假標注生產日期等標簽標識不規范行為;嚴厲查處非法添加和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有關部門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