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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2021年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的通知(蘇市監信〔2021〕63號)

   2021-03-31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649
核心提示: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省局各處室(局),省知識產權局,省纖維檢驗局:  現將省局《2021年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印發給你
 各設區市市場監管局,省局各處室(局),省知識產權局,省纖維檢驗局: 
  現將省局《2021年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各單位在開展雙隨機監管的過程中,要結合工作實際,科學統籌、創新做法、總結經驗,于12月20日前將年度雙隨機監管工作總結報送省局信用與風險監管局。
 
  聯系人:施云籌,電話:025-85537545,傳真:025-85537640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1年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
 
  根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國務院令第722號)、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有關工作要求,現就省局2021年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提出如下計劃:
 
  一、主要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蘇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的新型監管機制,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規范監管行為,提升監管效能,在綜合監管、智慧監管、精準監管上“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切實做到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常態化,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為“十四五”良好開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和“強富美高”新江蘇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二、重點任務
 
  (一)持續深化平臺應用
 
  江蘇省市場監管信息平臺作為全省統一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與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互聯互通,是省“互聯網+監管”系統的重要支撐。各單位要依托平臺做好制定計劃任務、一單兩庫維護、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和執法檢查人員以及檢查結果回填、公示等。已建成并使用的工作平臺要與省平臺開展數據對接,實現監管信息實時共享,切實做到數據留痕、全程可追溯。
 
  (二)動態更新一單兩庫
 
  省局對全省市場監管系統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第二版)進行修訂,出臺抽查事項清單(第三版)(見附件1)。各單位可在省局清單的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與監管實際,探索實踐“告知承諾”等抽查事項,省局將視情納入全省抽查事項清單。
 
  省局按照“互聯網+監管”建庫標準,深化多類別檢查對象庫建設,探索與審批系統及部分監管系統數據對接,實現檢查對象庫實時更新。各單位要探索建立審批信息推送機制,實現審管聯動,形成閉環管理,確保審批監管有效銜接。
 
  省局推動省平臺執法檢查人員庫與省司法廳執法人員庫數據對接。各單位要對執法檢查人員庫按執法資質、業務專長進行分類標注,提高抽查檢查專業性和科學性,并探索建立檢測機構、科研院所、行業專家等輔助人員庫。
 
  (三)科學統籌計劃任務
 
  省局按行業、地區、比例抽取全省市場監管系統檢查對象名單。市、縣市場監管部門按照地方政府監管計劃,結合各自監管領域重點工作抽取相應檢查對象名單。省市縣三級根據檢查任務隨機抽取執法檢查人員(每組不少于2人),并與檢查對象隨機匹配。任務匹配要綜合考慮所轄區域地理環境、人員配備、業務專長、保障水平等客觀因素,科學、靈活確定。
 
  2021年,全省市場監管系統抽取比例總體不低于在業企業總數的3%,由省市縣三級共同完成。省局計劃開展直銷、電商、拍賣、廣告、工業產品、食品、特種設備、計量、認證認可、知識產權、纖維檢驗等領域定向抽查(具體任務見附件2),均在上半年抽取;市、縣市場監管部門要在完成省局任務的基礎上,根據本地監管工作重點,制定本級計劃任務,積極推進雙隨機監管不斷深入。下半年省局將結合上半年各地任務開展情況與年度全省任務總量,統籌制定下半年抽查任務,確保達成3%抽查目標。
 
  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年度抽查計劃應針對不同風險程度,結合投訴舉報、大數據分析研判獲知的突出問題,按一般檢查事項和重點檢查事項檢查要求,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合理確定、動態調整抽查比例和檢查對象被抽查概率。尤其對學校、幼兒園、養老院食堂及風險分類等級高的主體要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既保證必要的抽查覆蓋面和監管效果,又防止檢查過多和執法擾民。
 
  各市抽查計劃于4月10日前出臺并報省局備案,縣(區)抽查計劃根據各市要求報市局備案,可根據工作情況適當進行調整。全省市場監管系統所有檢查任務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檢查結果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負責”的原則,在檢查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使用省市場監管信息平臺記錄于企業名下。
 
  (四)依法開展抽查檢查
 
  1. 各項檢查任務按照《江蘇省市場監管局“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指引》(2020年版)執行。
 
  2. 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統一制定抽查計劃的業務條線,按照總局要求實施。
 
  3. 涉及食品或產品等內在質量的檢查,按其要求通過質量抽檢方式開展。
 
  4. 涉及食品生產和銷售企業、餐飲服務、食用農產品交易市場、特種設備行政許可獲證單位等檢查名單網上不予公布。抽取名單嚴禁泄露,違者根據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5. 同一檢查對象在不同任務中均被抽到,應統籌整合相關檢查事項,按照“進一次門、查多項事”的要求,實施綜合監管,避免多頭布置;檢查對象和檢查方式相近的,應當合并安排。
 
  6. 各地隨機抽查可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門作出的檢查、核查結果;企業在公示信息檢查時應當提供年度審計報告;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根據需要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征信機構等第三方機構開展專業服務。
 
  7. 在發揮“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日常性、基礎性作用的同時,對涉及重點領域食品藥品、產品質量安全和特種設備安全,未列入抽查事項清單的事項,在按照現有方式嚴格監管的同時,可探索與雙隨機監管、智慧監管相結合,推動全過程、全鏈條、全品種監管科學有效落實。對通過投訴舉報、轉辦交辦、數據監測等發現的違法違規個案線索,要立即實施檢查、處置;需要立案查處的,要按照行政處罰程序規定進行調查處理。要堅持問題導向,對通過上述渠道發現的普遍性問題和市場秩序存在的突出風險,要通過隨機抽查等方式,對所涉抽查事項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檢查,并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抽查比例,確保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檢查中發現企業存在違法行為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8.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雙隨機監管聯席會議辦公室的牽頭作用,推動本地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統籌制定部門聯合抽查計劃,明確部門聯合抽查的重點領域和方式,加強指導協調、督促檢查和培訓交流,在部門聯合抽查常態化的基礎上,積極推動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抽查全覆蓋,同時不斷完善本級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在監管職能交叉的領域探索建立長效監管機制。根據江蘇自貿區2021年重點工作方案,南京、蘇州、連云港自貿片區要深入推進部門聯合雙隨機監管,不斷提升聯合監管效能。
 
  (五)不斷強化結果運用
 
  除依法依規不適合公開的情形外,各地使用省市場監管信息平臺開展雙隨機抽查的檢查結果,將自動推送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江蘇)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省局今年將對公示系統江蘇頻道進行改造,推動社團、行政事業單位等非市場主體的檢查結果同步推送至公示系統,實現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抽查檢查結果統一公開。未使用省平臺開展雙隨機及未與省平臺對接的雙隨機抽查數據均不認可,無需通過省市場監管信息平臺“抽查檢查”模塊導入。對抽查中發現的各類問題,要按照“誰管轄、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后續監管銜接,依法行政處罰,并將處罰結果記于市場主體名下,形成對違法失信行為的長效制約。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加大懲處力度,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防止監管脫節。
 
  三、工作要求
 
  (一)堅持全面覆蓋。將“雙隨機、一公開”作為市場監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涉及公共安全、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重點領域外,原則上所有的行政檢查都應通過雙隨機抽查的方式進行,取代日常監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隨意檢查,形成常態化管理機制。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發揮整體優勢,注重內部各業務條線職能整合,將雙隨機監管理念貫穿到執法檢查各領域中,專項任務涉及隨機抽查事項的原則上要以雙隨機方式開展。省局年度抽查任務中未涉及的檢查事項,各地要積極探索,努力推動市場監管部門雙隨機抽查事項全覆蓋。省局信用與風險監管局是雙隨機監管的牽頭處室,負責統籌協調相關工作;各業務處室(含省知識產權局相關處室)負責各自領域雙隨機監管的指導、開展、督查等,確保全面完成年度雙隨機監管任務。
 
  (二)推動監管創新。省局正在開發雙隨機移動監管APP,計劃年內提供全省市場監管部門使用,各地要積極推廣、深化應用,不斷提高監管的便捷化水平;要推進雙隨機與非現場、大數據等“互聯網+監管”深度融合,不斷提升智慧監管水平;將雙隨機監管與信用評價相結合,合理確定抽查比例和頻次,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等核查,提高監管的靶向性和精準性;要改進抽查方式,對多年未抽中的企業提高抽查比例,加強重點領域重點監管,探索與產品追溯系統開展數據對接。
 
  (三)強化統籌落實。雙隨機監管已列入省級機關服務高質量發展考核、全省營商環境評價等多項考核計劃,今年省局將適時組織對各級雙隨機監管工作進行督查。各地要切實做到以下三點:一是嚴格執行省局抽查計劃,尤其是分配到市、縣的檢查任務,要按照抽查比例、時間節點等要求,保質保量完成;二是合理安排抽查任務,統籌省局計劃與總局計劃、各地計劃的有效銜接;三是穩步推進各項工作,不得應對考核進行突擊,嚴厲杜絕數據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將全省通報。
 
  (四)加大宣傳培訓。各地要大力宣傳雙隨機監管,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鼓勵和引導全社會參與,提升雙隨機監管的社會影響力和公眾知曉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監管、企業誠信自律、社會公眾監督的良好氛圍;要加強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監管的業務指導培訓,創新方式方法,不斷提升各級執法檢查人員雙隨機監管的能力水平。
 
  附件:   蘇市監信[2021]63號-省局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計劃.pdf

 
標簽: 市場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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