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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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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量:
1.GB172.320:發酵面制品,0.06g/kg。
2.FDA,§172.320(2000)作為營養增補劑,應占食品中總蛋白質量的2.3%(質量)。
3.FDA,§184.1272(2000):面粉量的0.09%。
4.FEMA規定,在飲料、焙烤食品、肉類制品、乳制品、調味品和谷類中的限量為100mg/kg。
5.一般在面包中的用量為20~45mg/kg。果汁中的用量可達200~800mg/kg。
6.GB2760-2011:風味冰,冰棍類,果醬(罐頭除外),腌漬的蔬菜,調味糖漿,醋,醬油,醬及醬制品,半固體復合調味料,液體復合調味料(不包括12.03,12.04),果蔬汁(肉)飲料(包括發酵型飲料等),蛋白飲料類,風味飲料(包括果味飲料,乳味、茶味、咖啡味及其其他味飲料),茶、咖啡、植物飲料類,1.0g/KG;蜜餞涼果0.5g/KG;膠基糖果1.5g/KG;膠基糖果除外的其他糖果 果酒0.8g/KG;復合調味料0.6g/KG濃縮果汁(漿)(食品工業用)2.0g/KG;碳酸飲料0.2g/KG;配制酒(預制酒)0.4g/KG。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21)中規定:用于發酵面制品,0.06g/kg。冷凍米面制品使用量≤0.6g/kg(以 L-半胱氨酸鹽酸鹽計)。也可用于蛋黃醬、牛乳、方便面食品等。亦可用作調味料,以改善風味。
質量要求:質量標準(FCC,Ⅳ)
含量(干燥后)/% 98.0~101.5
干燥失重/% 8.0~12.0
灼燒殘渣/% ≤ 0.1
旋光度[α]20 +5.0°~ +8.0°
[α]25 +4.9°~ +7.9°
砷(以As計)/% ≤ 0.0003
重金屬(以Pb計)/% ≤ 0.002
鉛/% ≤ 0.0010
金/% ≤ 0.001
【產品貯存】L-半胱氨酸鹽酸鹽一水物貯存于干燥、潔凈的陰涼處。保質期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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