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日,土耳其農林部發布公告,修訂嬰兒配方奶粉規定。發布之日實施。主要內容:
(1)附件2中由蛋白質水解物制成的嬰兒配方奶粉蛋白質含量要求由1.9g/100kcal(0.45g/100kl)改為2.8g/100kcal(0.67g/100kj);蛋白質來源及蛋白質加工要求(110至140°C下加熱2至10秒);左旋肉堿含量至少1.2mg/100kcal(0.3mg/100kj);
(2)附件2中由蛋白質水解物制成的較大嬰兒配方奶粉蛋白質含量要求由1.9g/100kcal(0.45g/100kl)改為2.8g/100kcal(0.67g/100kj)。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3/11/20231102-5.htm
(1)附件2中由蛋白質水解物制成的嬰兒配方奶粉蛋白質含量要求由1.9g/100kcal(0.45g/100kl)改為2.8g/100kcal(0.67g/100kj);蛋白質來源及蛋白質加工要求(110至140°C下加熱2至10秒);左旋肉堿含量至少1.2mg/100kcal(0.3mg/100kj);
(2)附件2中由蛋白質水解物制成的較大嬰兒配方奶粉蛋白質含量要求由1.9g/100kcal(0.45g/100kl)改為2.8g/100kcal(0.67g/100kj)。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3/11/20231102-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