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在實驗室安全檢查中發現氣體鋼瓶使用仍然存在較多隱患,氣瓶使用者以及管理者對其了解也還不太全面,小編最近在“EHS俱樂部”看到這篇關于氣瓶的好文,覺得受益匪淺,特別推薦給大家共享。希望大家共同傳播!
1氣瓶是一種特殊的壓力容器,主要參數包括:
1. 正常環境溫度-40至60℃;
2. 公稱工作壓力為1.0至30Mpa;
3. 公稱容積為0.4L至3000L;
4. 盛裝永久氣體、液化氣體或混合氣體;
5. 無縫、焊接和特種氣瓶。
2氣瓶的安全特性
1.氣瓶內裝的壓縮氣體、液化氣體的壓力受溫度的影響大,因此,設計要求以60℃時的瓶內壓力作為設計壓力;
2.由于氣瓶直徑小,無法進行內部檢查,因此,對耐壓試驗要求高,試驗壓力要求為設計壓力的1.5倍。
3氣瓶檢查
▍企業應從具有氣瓶生產或氣瓶充裝許可證的廠家采購或充裝氣瓶,接收前應進行檢查驗收。
▍對檢 查不合格的氣瓶不得接收。
▍氣瓶使用單位應指定氣瓶現場管理人員,在接收氣瓶時以及在氣瓶使用過程中定期對氣瓶的外表 狀態進行檢查。
▍按照安全《安全目視化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掛貼相應的標簽。
▍對有缺陷的氣瓶,應與其它氣瓶分開,并及時更換或報廢。
對氣瓶的檢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氣瓶是否有清晰可見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標簽。
▍氣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蝕、變形、磨損、裂紋等嚴重缺陷;
▍氣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閥)是否齊全、完好;
▍氣瓶是否超過定期檢驗周期;
▍氣瓶的使用狀態(滿瓶、使用中、空瓶)。
企業應委托具有氣瓶檢驗資質的機構對氣瓶進行定期檢驗,檢驗周期如下:
▍盛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如二氧化硫、硫化氫等),每二年檢驗一次;
▍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如空氣、氧氣、氮氣、氫氣、乙炔等),每三年檢驗一次;
▍盛裝惰性氣體的氣瓶(氬、氖、氦等),每五年檢驗一次。
▍氣瓶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有嚴重腐蝕、損傷或對其安全可靠性有懷疑時,應提前進行檢驗。超過 檢驗期限的氣瓶,啟用前應進行檢驗。
▍庫存和停用時間超過一個檢驗周期的氣瓶,啟用前應進行檢驗。
4氣瓶驗收登記
五查一登記
查氣瓶有無定期檢驗,有無鋼印;
查氣瓶出廠合格證;
查氣瓶有無防震圈;
查氣瓶有無防護帽;
查氣瓶氣嘴有無變形、開關有無缺失、外觀是否正常、顏色統一、其他附件齊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氣瓶檢查合格后驗收登記。
MEMBER
打在瓶肩上和護罩上的兩種鋼印標記
圖中標記含義:
1—氣瓶制造單位代號;
2—氣瓶編號;
3—水壓試驗壓力,MPa;
4—公稱工作壓力,MPa;
5—實際重量,kg;
6—實際容積,L;
7—瓶體設計壁厚,mm;
8—制造單位檢驗標記和制造年月;
9—監督檢驗標記;
10——寒冷地區用氣瓶標記;
1
氣瓶無固定 膠圈不全
2
氣瓶固定 膠圈齊全
① 氣瓶無安全帽!!
氣瓶有安全帽
② 無目視標簽!!
規范目視標簽
③氣瓶無手輪!!
氣瓶有手輪
④氣瓶倒放!!
氣瓶正放
1.壓力表完好
2.氣瓶用到最后留“余壓”
3.管線開裂
4.應有防回火裝置
5.規范的卡箍(勿使用鐵絲替代)
氣瓶日常檢查
室外使用要注意,防止曝曬最安全!!
News Watch
5氣瓶運輸
■裝運氣瓶的車輛應有“危險品”的安全標志。
■氣瓶必須配戴好氣瓶帽、防震圈,當裝有減壓器時應拆下,氣瓶帽要擰緊,防止摔斷瓶閥造成 事故。
■氣瓶應直立向上裝在車上,妥善固定,防止傾斜、摔倒或跌落,車廂高度應在瓶高的三分之二 以上。
■運輸氣瓶的車輛停靠時,駕駛員與押運人員不得同時離開。運輸氣瓶的車不得在繁華市區、人員密集區附近停靠。
■不應長途運輸乙炔氣瓶。
■運輸可燃氣體氣瓶的車輛必須備有滅火器材。
■運輸有毒氣體氣瓶的車輛必須備有防毒面具。
■夏季運輸時應有遮陽設施,適當覆蓋,避免曝曬。
■所裝介質接觸能引燃爆炸,產生毒氣的氣瓶,不得同車運輸。
■易燃品、油脂和帶有油污的物品, 不得與氧氣瓶或強氧化劑氣瓶同車運輸。
■車輛上除司機、押運人員外,嚴禁無關人員搭乘。
■司乘人員嚴禁吸煙或攜帶火種。
6氣瓶搬運
■搬運氣瓶時,要旋緊瓶帽,以直立向上的位置來移動,注意輕裝輕卸,禁止從瓶帽處提升氣瓶。
■近距離(5m內)移動氣瓶,應手扶瓶肩轉動瓶底,并且要使用手套。移動距離較遠時,應使用專用小車搬運,特殊情況下可采用適當的安全方式搬運。
■禁止用身體搬運高度超過1.5m的氣瓶到手推車或專用吊籃等里面,可采用手扶瓶肩轉動瓶底的滾動方式。
■卸車時應在氣瓶落地點鋪上軟墊或橡膠皮墊,逐個卸車,嚴禁溜放。
■裝卸氧氣瓶時,工作服、 手套和裝卸工具、機具上不得粘有油脂。
■當提升氣瓶時,應使用專用吊籃或裝物架。不得使用鋼絲繩或鏈條吊索。嚴禁使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
7氣瓶使用
■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應與辦公、居住區域保持10m以上。
■氣瓶應防止曝曬、雨淋、水 浸,環境溫度超過40℃時,應采取遮陽等措施降溫。
■氧氣瓶和乙炔氣瓶使用時應分開放置,至少保持5m間距,且距明火10m以外。盛裝易發生聚合反應或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如乙炔氣瓶,應避開放射源。
■氣瓶應立放使用,嚴禁臥放,并應采取防止傾倒的措施。
■乙炔氣瓶使用前,必須先直立20min后, 然后連接減壓閥使用。
■氣瓶及附件應保持清潔、干燥,防止沾染腐蝕性介質、灰塵等。氧氣瓶閥不得沾有油脂,焊工不 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去接觸氧氣瓶閥、減壓器等。
■禁止將氣瓶與電氣設備及電路接觸,與氣瓶接觸的管道和設備要有接地裝置。在氣、電焊混合作業的場地,要防止氧氣瓶帶電,如地面是鐵板,要墊 木板或膠墊加以絕緣。
■乙炔氣瓶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氣瓶瓶閥或減壓器有凍結、結霜現象時,不得用火烤,可將氣瓶移入室內或氣溫較高的地方,或用40℃以下的溫水沖澆,再緩慢地打開瓶閥。
■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開啟或關閉瓶閥時,應用手或專用扳手,不準使用其他工具,以防損壞閥件。裝有手輪的閥門不 能使用扳手。如果閥門損壞,應將氣瓶隔離并及時維修。
■開啟或關閉瓶閥應緩慢,特別是盛裝可燃氣體的氣瓶,以防止產生摩擦熱或靜電火花。
■打開 氣瓶閥門時,人要站在氣瓶出氣口側面。
■乙炔氣瓶使用過程中,開閉乙炔氣瓶瓶閥的專用搬手應始終裝在閥上。
■暫時中斷使用時,必須 關閉焊、割工具的閥門和乙炔氣瓶瓶閥。嚴禁手持點燃的焊、割工具調節減壓器或開、閉乙炔氣瓶瓶閥。
■乙炔氣瓶瓶閥出口處必須配置專用的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使用減壓器時必須帶有夾緊裝置與 瓶閥結合。
■正常使用時,乙炔氣瓶的放氣壓降不得超過0.1MPa/h,如需較大流量時,應采用多只乙炔氣 瓶匯流供氣。
■氣瓶使用完畢后應關閉閥門,釋放減壓器壓力,并配戴好瓶帽。
■嚴禁敲擊、碰撞氣瓶。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弧。
■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壓縮氣體氣瓶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05MPa,液化氣 體氣瓶應留有不少于0.5%~1.0%規定充裝量的剩余氣體。
■關緊閥門,防止漏氣,使氣壓保持正壓。
■禁止自行處理氣瓶內的殘液。
■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場合,使用設備上必須配置防止回流的裝置,如單向閥、止回閥、緩沖 器等。
■氣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對瓶體進行挖補、焊接修理。嚴禁將氣瓶用作支架等其他用途。
■氣瓶使用完畢,要妥善保管。氣瓶上應有狀態標簽(“空瓶”、“使 用中”、“滿瓶”標簽)。
■嚴禁在泄漏的情況下使用氣瓶。
■使用過程中發現氣瓶泄漏,要查找原因,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8氣瓶存儲
?氣瓶宜存儲在室外帶遮陽、雨篷的場所。
?存儲在室內時,建筑物應符合有關標準要求。
?氣瓶存儲 室不得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也不能和辦公室或休息室設在一起。
?存儲場所應通風、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避免陽光直射。
?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不得有地 溝、暗道和底部通風孔,并且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存儲可燃、爆炸性氣體氣瓶的庫房內照明設備必須防爆,電器開關和熔斷器都應設置在庫房外, 同時應設避雷裝置。
?禁止將氣瓶放置到可能導電的地方。
?氣瓶應分類存儲:
空瓶和滿瓶分開、氧氣或其它氧化性氣體與燃料氣瓶和其它易燃材料分開;
乙炔氣瓶與氧氣瓶、氯氣瓶及易燃物品分室、毒性氣體氣瓶分室、瓶內介質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 產生毒物的氣瓶分室。
?易燃氣體氣瓶儲存場所的15m范圍以內,禁止吸煙、從事明火和生成火花的工作, 并設置相應的警示標志。
?使用乙炔氣瓶的現場,乙炔氣的存儲不得超過30立方 (相當5瓶,指公稱容積為40L的乙炔瓶)。乙 炔氣的儲存量超過30立方 時,應用非燃燒材料隔離出單獨的儲存間,其中一面應為固定墻壁。
?乙炔氣的儲存量超過240立方 (相當40瓶)時,應建造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存儲倉庫,與建筑物的防火間距不應 小于10m,否則應以防火墻隔開。
?氣瓶應直立存儲,用欄桿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禁止利用氣瓶的瓶閥或頭部來固定氣瓶。
?支架或扎牢應采用阻燃的材料,同時應保護氣瓶的底部免受腐蝕。
?氣瓶(包括空瓶)存儲時應將瓶閥關閉,卸下減壓器,戴上并旋緊氣瓶帽,整齊排放。
?盛裝不宜長期存放或限期存放氣體的氣瓶,如氯乙烯、氯化氫、甲醚等氣瓶,均應注明存放期限。
?盛裝容易發生聚合反應或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如乙炔氣瓶,必須規定存儲期限,根據氣體的性質控制 儲存點的最高溫度,并應避開放射源。
?氣瓶存放到期后,應及時處理。
?氣瓶在室內存儲期間,特別是在夏季,應定期測試存儲場所的溫度和濕度,并做好記錄。
?存儲 場所最高允許溫度應根據盛裝氣體性質而確定,儲存場所的相對濕度應控制在80%以下。
?存儲毒性氣體或可燃性氣體氣瓶的室內儲存場所,必須監測儲存點空氣中毒性氣體或可燃性氣 體的濃度。
?如果濃度超標,應強制換氣或通風,并查明危險氣體濃度超標的原因,采取整改措施。
?如果氣瓶漏氣,首先應根據氣體性質做好相應的人體保護。
?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關閉瓶閥, 如果瓶閥失控或漏氣點不在瓶閥上,應采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
?應定期對存儲場所的用電設備、通風設備、氣瓶搬運工具和柵欄、防火和防毒器具進行檢查, 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氣瓶是一種特殊的壓力容器,主要參數包括:
1. 正常環境溫度-40至60℃;
2. 公稱工作壓力為1.0至30Mpa;
3. 公稱容積為0.4L至3000L;
4. 盛裝永久氣體、液化氣體或混合氣體;
5. 無縫、焊接和特種氣瓶。
2氣瓶的安全特性
1.氣瓶內裝的壓縮氣體、液化氣體的壓力受溫度的影響大,因此,設計要求以60℃時的瓶內壓力作為設計壓力;
2.由于氣瓶直徑小,無法進行內部檢查,因此,對耐壓試驗要求高,試驗壓力要求為設計壓力的1.5倍。
3氣瓶檢查
▍企業應從具有氣瓶生產或氣瓶充裝許可證的廠家采購或充裝氣瓶,接收前應進行檢查驗收。
▍對檢 查不合格的氣瓶不得接收。
▍氣瓶使用單位應指定氣瓶現場管理人員,在接收氣瓶時以及在氣瓶使用過程中定期對氣瓶的外表 狀態進行檢查。
▍按照安全《安全目視化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掛貼相應的標簽。
▍對有缺陷的氣瓶,應與其它氣瓶分開,并及時更換或報廢。
對氣瓶的檢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氣瓶是否有清晰可見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標簽。
▍氣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蝕、變形、磨損、裂紋等嚴重缺陷;
▍氣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閥)是否齊全、完好;
▍氣瓶是否超過定期檢驗周期;
▍氣瓶的使用狀態(滿瓶、使用中、空瓶)。
企業應委托具有氣瓶檢驗資質的機構對氣瓶進行定期檢驗,檢驗周期如下:
▍盛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如二氧化硫、硫化氫等),每二年檢驗一次;
▍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如空氣、氧氣、氮氣、氫氣、乙炔等),每三年檢驗一次;
▍盛裝惰性氣體的氣瓶(氬、氖、氦等),每五年檢驗一次。
▍氣瓶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有嚴重腐蝕、損傷或對其安全可靠性有懷疑時,應提前進行檢驗。超過 檢驗期限的氣瓶,啟用前應進行檢驗。
▍庫存和停用時間超過一個檢驗周期的氣瓶,啟用前應進行檢驗。
4氣瓶驗收登記
五查一登記
查氣瓶有無定期檢驗,有無鋼印;
查氣瓶出廠合格證;
查氣瓶有無防震圈;
查氣瓶有無防護帽;
查氣瓶氣嘴有無變形、開關有無缺失、外觀是否正常、顏色統一、其他附件齊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氣瓶檢查合格后驗收登記。
MEMBER
打在瓶肩上和護罩上的兩種鋼印標記
圖中標記含義:
1—氣瓶制造單位代號;
2—氣瓶編號;
3—水壓試驗壓力,MPa;
4—公稱工作壓力,MPa;
5—實際重量,kg;
6—實際容積,L;
7—瓶體設計壁厚,mm;
8—制造單位檢驗標記和制造年月;
9—監督檢驗標記;
10——寒冷地區用氣瓶標記;
1
氣瓶無固定 膠圈不全
2
氣瓶固定 膠圈齊全
① 氣瓶無安全帽!!
氣瓶有安全帽
② 無目視標簽!!
規范目視標簽
③氣瓶無手輪!!
氣瓶有手輪
④氣瓶倒放!!
氣瓶正放
1.壓力表完好
2.氣瓶用到最后留“余壓”
3.管線開裂
4.應有防回火裝置
5.規范的卡箍(勿使用鐵絲替代)
氣瓶日常檢查
室外使用要注意,防止曝曬最安全!!
News Watch
5氣瓶運輸
■裝運氣瓶的車輛應有“危險品”的安全標志。
■氣瓶必須配戴好氣瓶帽、防震圈,當裝有減壓器時應拆下,氣瓶帽要擰緊,防止摔斷瓶閥造成 事故。
■氣瓶應直立向上裝在車上,妥善固定,防止傾斜、摔倒或跌落,車廂高度應在瓶高的三分之二 以上。
■運輸氣瓶的車輛停靠時,駕駛員與押運人員不得同時離開。運輸氣瓶的車不得在繁華市區、人員密集區附近停靠。
■不應長途運輸乙炔氣瓶。
■運輸可燃氣體氣瓶的車輛必須備有滅火器材。
■運輸有毒氣體氣瓶的車輛必須備有防毒面具。
■夏季運輸時應有遮陽設施,適當覆蓋,避免曝曬。
■所裝介質接觸能引燃爆炸,產生毒氣的氣瓶,不得同車運輸。
■易燃品、油脂和帶有油污的物品, 不得與氧氣瓶或強氧化劑氣瓶同車運輸。
■車輛上除司機、押運人員外,嚴禁無關人員搭乘。
■司乘人員嚴禁吸煙或攜帶火種。
6氣瓶搬運
■搬運氣瓶時,要旋緊瓶帽,以直立向上的位置來移動,注意輕裝輕卸,禁止從瓶帽處提升氣瓶。
■近距離(5m內)移動氣瓶,應手扶瓶肩轉動瓶底,并且要使用手套。移動距離較遠時,應使用專用小車搬運,特殊情況下可采用適當的安全方式搬運。
■禁止用身體搬運高度超過1.5m的氣瓶到手推車或專用吊籃等里面,可采用手扶瓶肩轉動瓶底的滾動方式。
■卸車時應在氣瓶落地點鋪上軟墊或橡膠皮墊,逐個卸車,嚴禁溜放。
■裝卸氧氣瓶時,工作服、 手套和裝卸工具、機具上不得粘有油脂。
■當提升氣瓶時,應使用專用吊籃或裝物架。不得使用鋼絲繩或鏈條吊索。嚴禁使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
7氣瓶使用
■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應與辦公、居住區域保持10m以上。
■氣瓶應防止曝曬、雨淋、水 浸,環境溫度超過40℃時,應采取遮陽等措施降溫。
■氧氣瓶和乙炔氣瓶使用時應分開放置,至少保持5m間距,且距明火10m以外。盛裝易發生聚合反應或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如乙炔氣瓶,應避開放射源。
■氣瓶應立放使用,嚴禁臥放,并應采取防止傾倒的措施。
■乙炔氣瓶使用前,必須先直立20min后, 然后連接減壓閥使用。
■氣瓶及附件應保持清潔、干燥,防止沾染腐蝕性介質、灰塵等。氧氣瓶閥不得沾有油脂,焊工不 得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去接觸氧氣瓶閥、減壓器等。
■禁止將氣瓶與電氣設備及電路接觸,與氣瓶接觸的管道和設備要有接地裝置。在氣、電焊混合作業的場地,要防止氧氣瓶帶電,如地面是鐵板,要墊 木板或膠墊加以絕緣。
■乙炔氣瓶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氣瓶瓶閥或減壓器有凍結、結霜現象時,不得用火烤,可將氣瓶移入室內或氣溫較高的地方,或用40℃以下的溫水沖澆,再緩慢地打開瓶閥。
■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開啟或關閉瓶閥時,應用手或專用扳手,不準使用其他工具,以防損壞閥件。裝有手輪的閥門不 能使用扳手。如果閥門損壞,應將氣瓶隔離并及時維修。
■開啟或關閉瓶閥應緩慢,特別是盛裝可燃氣體的氣瓶,以防止產生摩擦熱或靜電火花。
■打開 氣瓶閥門時,人要站在氣瓶出氣口側面。
■乙炔氣瓶使用過程中,開閉乙炔氣瓶瓶閥的專用搬手應始終裝在閥上。
■暫時中斷使用時,必須 關閉焊、割工具的閥門和乙炔氣瓶瓶閥。嚴禁手持點燃的焊、割工具調節減壓器或開、閉乙炔氣瓶瓶閥。
■乙炔氣瓶瓶閥出口處必須配置專用的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使用減壓器時必須帶有夾緊裝置與 瓶閥結合。
■正常使用時,乙炔氣瓶的放氣壓降不得超過0.1MPa/h,如需較大流量時,應采用多只乙炔氣 瓶匯流供氣。
■氣瓶使用完畢后應關閉閥門,釋放減壓器壓力,并配戴好瓶帽。
■嚴禁敲擊、碰撞氣瓶。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弧。
■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壓縮氣體氣瓶的剩余壓力應不小于0.05MPa,液化氣 體氣瓶應留有不少于0.5%~1.0%規定充裝量的剩余氣體。
■關緊閥門,防止漏氣,使氣壓保持正壓。
■禁止自行處理氣瓶內的殘液。
■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場合,使用設備上必須配置防止回流的裝置,如單向閥、止回閥、緩沖 器等。
■氣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對瓶體進行挖補、焊接修理。嚴禁將氣瓶用作支架等其他用途。
■氣瓶使用完畢,要妥善保管。氣瓶上應有狀態標簽(“空瓶”、“使 用中”、“滿瓶”標簽)。
■嚴禁在泄漏的情況下使用氣瓶。
■使用過程中發現氣瓶泄漏,要查找原因,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8氣瓶存儲
?氣瓶宜存儲在室外帶遮陽、雨篷的場所。
?存儲在室內時,建筑物應符合有關標準要求。
?氣瓶存儲 室不得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也不能和辦公室或休息室設在一起。
?存儲場所應通風、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避免陽光直射。
?嚴禁明火和其他熱源,不得有地 溝、暗道和底部通風孔,并且嚴禁任何管線穿過。
?存儲可燃、爆炸性氣體氣瓶的庫房內照明設備必須防爆,電器開關和熔斷器都應設置在庫房外, 同時應設避雷裝置。
?禁止將氣瓶放置到可能導電的地方。
?氣瓶應分類存儲:
空瓶和滿瓶分開、氧氣或其它氧化性氣體與燃料氣瓶和其它易燃材料分開;
乙炔氣瓶與氧氣瓶、氯氣瓶及易燃物品分室、毒性氣體氣瓶分室、瓶內介質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 產生毒物的氣瓶分室。
?易燃氣體氣瓶儲存場所的15m范圍以內,禁止吸煙、從事明火和生成火花的工作, 并設置相應的警示標志。
?使用乙炔氣瓶的現場,乙炔氣的存儲不得超過30立方 (相當5瓶,指公稱容積為40L的乙炔瓶)。乙 炔氣的儲存量超過30立方 時,應用非燃燒材料隔離出單獨的儲存間,其中一面應為固定墻壁。
?乙炔氣的儲存量超過240立方 (相當40瓶)時,應建造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存儲倉庫,與建筑物的防火間距不應 小于10m,否則應以防火墻隔開。
?氣瓶應直立存儲,用欄桿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禁止利用氣瓶的瓶閥或頭部來固定氣瓶。
?支架或扎牢應采用阻燃的材料,同時應保護氣瓶的底部免受腐蝕。
?氣瓶(包括空瓶)存儲時應將瓶閥關閉,卸下減壓器,戴上并旋緊氣瓶帽,整齊排放。
?盛裝不宜長期存放或限期存放氣體的氣瓶,如氯乙烯、氯化氫、甲醚等氣瓶,均應注明存放期限。
?盛裝容易發生聚合反應或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如乙炔氣瓶,必須規定存儲期限,根據氣體的性質控制 儲存點的最高溫度,并應避開放射源。
?氣瓶存放到期后,應及時處理。
?氣瓶在室內存儲期間,特別是在夏季,應定期測試存儲場所的溫度和濕度,并做好記錄。
?存儲 場所最高允許溫度應根據盛裝氣體性質而確定,儲存場所的相對濕度應控制在80%以下。
?存儲毒性氣體或可燃性氣體氣瓶的室內儲存場所,必須監測儲存點空氣中毒性氣體或可燃性氣 體的濃度。
?如果濃度超標,應強制換氣或通風,并查明危險氣體濃度超標的原因,采取整改措施。
?如果氣瓶漏氣,首先應根據氣體性質做好相應的人體保護。
?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關閉瓶閥, 如果瓶閥失控或漏氣點不在瓶閥上,應采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
?應定期對存儲場所的用電設備、通風設備、氣瓶搬運工具和柵欄、防火和防毒器具進行檢查, 發現問題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