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從上海港出貨的外貿、貨代朋友們特別注意了!新艙單傳輸制度來了!
繼寧波等口岸后,近日,上??诎兑舶l出通知,將于2018年10月20日起實施新的出口艙單傳輸操作辦法,對預配艙單的傳輸時限、預配艙單的變更、預配艙單的傳輸等提出新的要求。
此前,海關總署已發布172號令及2017年第56號公告,宣布對出口新預配艙單的調整,用戶必須在發送預配艙單時提供準確信息(含收發通企業的代碼,箱號封號,件毛體等必填字段),與報關信息核對一致后方能安排報關、上船。
▼海關總署2017年第56號公告
目前,各大船公司已發出了緊急通知,請大家務必注意、互相轉告,為了保證海關預配艙單能及時發送至海關,請提早在船開前至少3-4天提供完整的艙單資料,否則有可能出現無法上船、無法及時通關等情況!
▼萬海通知
▼高麗海運通知
▼中遠海運集運通知
目前,根據海關規定,集裝箱船舶裝船前24小時以前出口預配艙單必須由船公司傳輸給海關。而艙單中的信息,則需要貨主、貨代提供給船公司。新艙單中具體信息包括如下:
發貨人代碼:(統一信用代碼證)
發貨人姓名:(發貨單位)
發貨人地址:
發貨人聯系號碼:
收貨人名稱:(要英文的)
收貨人地址:(要英文的)
收貨人代碼:(應當填寫實際收貨人、通知人在所在國家或地區的法定企業注冊代碼,填寫格式為“9999+企業代碼”;為自然人的,應當填寫身份證、護照號或其他有效證件,填寫格式分別為“ID+身份證號”、“PASSPORT+護照號”、“8888+身份代碼”)
收貨人聯系號碼:
繼寧波等口岸后,近日,上??诎兑舶l出通知,將于2018年10月20日起實施新的出口艙單傳輸操作辦法,對預配艙單的傳輸時限、預配艙單的變更、預配艙單的傳輸等提出新的要求。
此前,海關總署已發布172號令及2017年第56號公告,宣布對出口新預配艙單的調整,用戶必須在發送預配艙單時提供準確信息(含收發通企業的代碼,箱號封號,件毛體等必填字段),與報關信息核對一致后方能安排報關、上船。
▼海關總署2017年第56號公告
目前,各大船公司已發出了緊急通知,請大家務必注意、互相轉告,為了保證海關預配艙單能及時發送至海關,請提早在船開前至少3-4天提供完整的艙單資料,否則有可能出現無法上船、無法及時通關等情況!
▼萬海通知
▼高麗海運通知
▼中遠海運集運通知
目前,根據海關規定,集裝箱船舶裝船前24小時以前出口預配艙單必須由船公司傳輸給海關。而艙單中的信息,則需要貨主、貨代提供給船公司。新艙單中具體信息包括如下:
發貨人代碼:(統一信用代碼證)
發貨人姓名:(發貨單位)
發貨人地址:
發貨人聯系號碼:
收貨人名稱:(要英文的)
收貨人地址:(要英文的)
收貨人代碼:(應當填寫實際收貨人、通知人在所在國家或地區的法定企業注冊代碼,填寫格式為“9999+企業代碼”;為自然人的,應當填寫身份證、護照號或其他有效證件,填寫格式分別為“ID+身份證號”、“PASSPORT+護照號”、“8888+身份代碼”)
收貨人聯系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