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樟樹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藥品審評中心,各保健食品企業:
現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司《關于保健食品再注冊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食藥監保化函[2012]48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并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要求:
一、請各市局及時通知轄區內保健食品企業,嚴格按照《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 》、《保健食品行政許可受理審查要點》和本通知要求,做好保健食品再注冊工作。
二、請各保健食品企業認真核對保健食品批準證明文件中申請人名稱、地址與《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資格登記證》中單位名稱、地址是否一致,不一致的及時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理變更備案。
三、請各保健食品企業建立保健食品品種信息檔案,全面收集整理自有品種及受委托加工品種的批準證書、生產許可、配方、生產工藝、質量標準和包裝標簽等信息。
江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