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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忻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忻政辦發〔2013〕16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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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局、辦:  《忻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忻州市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局、辦: 
  《忻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忻州市人民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忻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11月18日
 
  忻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晉政發〔2013〕24號)、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晉政發〔2013〕27號)和忻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忻州市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忻政辦發〔2013〕151 號),重新組建忻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處級建制,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能轉變
 
  (一)取消的職責
 
  1.將藥品經營行政許可與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兩項行政許可逐步整合為一項行政許可。
 
  2.取消國務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已經公布取消的其他行政審批項目。
 
  (二)整合的職責
 
  1.將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全部職責,劃入新組建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將市衛生局承擔的市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3.將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4.將市商務局負責酒類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5.整合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所屬機構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職責,推進管辦分離,實現資源共享,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形成統一管理、權威高效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技術支撐體系。
 
  (三)增加的職責
 
  1.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職責。
 
  2.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運輸證明核發職責。
 
  3.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郵寄證明核發職責。
 
  4.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職責。
 
  (四)加強的職責
 
  1.轉變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方式,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建立讓生產經營者成為食品藥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有效機制。
 
  2.加強食品安全制度建設和綜合協調,健全食品藥品風險預警機制和對縣(市、區)的監督檢查機制,構建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的機制。
 
  3.推進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整合,公平對待社會力量提供檢驗檢測服務,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完善技術支撐保障體系,提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科學化水平。
 
  4.規范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的機制,推動加大對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依法懲處力度。
 
  二、主要職責
 
  (一)負責監督實施食品(含餐飲服務食品、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酒類食品、食用飲品,下同)安全、藥品(含西藥、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起草地方規范性文件和相關政策規劃并監督實施,推動建立落實食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各級人民政府負總責的機制,建立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二)負責監督實施食品行政許可的實施辦法,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劃、整頓治理方案并組織落實。貫徹落實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公布食品安全信息。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三)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制、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負責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并監督檢查。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并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承擔執業藥師注冊初審和管理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負責境內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書核發、第二類和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第二類精神藥品零售許可、醫療用毒性藥品零售經營資格許可、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運輸證明核發、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郵寄證明核發。監督實施國家化妝品監督管理辦法。
 
  (四)負責監督實施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依法組織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
 
  (五)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六)負責制定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七)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對外交流與合作。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八)指導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九)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縣(市、區)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并負責考核評價。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1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新聞宣傳科)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值班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安全保密、信訪、統計、行政后勤等工作。
 
  貫徹落實食品藥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承擔食品藥品安全科普宣傳、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
 
  編制4名,科級領導職數1正1副。
 
  (二)人事科(機關黨委)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承擔執業藥師注冊初審工作。組織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編制2名,科級領導職數2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三)規劃財務科
 
  擬定食品藥品安全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資金的預(決)算編制、財務管理、內部審計和政府采購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固定資產投資申報立項和國有資產管理。承擔機關非稅收入資金收繳和會計工作。
 
  編制2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四)綜合協調科(應急管理科)
 
  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以及對有關部門和縣(市、區)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承擔食品藥品安全統計工作,分析預測全市食品藥品安全總體狀況,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推動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編制應急預案并開展演練。承擔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指導和協調各縣(市、區)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編制3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五)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服務辦公室)
 
  組織開展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政策研究及調研工作,起草規范性文件和相關政策規劃。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開展食品藥品法律法規宣傳。組織協調查處食品藥品安全違法案件,指導和監督縣(市、區)稽查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推動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配合上級機關做好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監督抽驗工作。組織全市做好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監督抽驗工作。監督指導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投訴舉報工作。
 
  負責餐飲服務行政許可、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和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第二類精神藥品零售經營資格許可、醫療用毒性藥品零售經營資格許可、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運輸證明核發、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郵寄證明核發、境內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書核發、第二類和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
 
  編制4名,科級領導職數1正1副。
 
  (六)食品生產監管科
 
  負責食品生產環節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食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掌握分析生產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并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督促下級行政機關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配合做好食品生產環節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編制3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七)食品流通監管科
 
  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掌握分析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并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督促下級行政機關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配合做好食品流通環節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編制3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八)餐飲服務監管科
 
  負責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管理規范。掌握分析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并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督促下級行政機關嚴格依法實施行政許可、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負責重大活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做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編制3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九)藥品安全監管科
 
  負責監督實施藥品生產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中藥材生產、藥品生產、醫療機構制劑配制等質量管理規范。配合做好藥品生產和醫療機構制劑配制的許可管理工作。配合做好藥品委托生產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工作。掌握分析藥品生產安全形勢、存在問題并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督促下級行政機關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承擔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監督實施中藥飲片炮制規范、藥物非臨床研究、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配合做好藥品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編制3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十)藥品市場監管科
 
  負責監督實施藥品流通管理法律法規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監督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負責藥品批發和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的許可初審。掌握分析藥品流通安全形勢、存在問題并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督促下級行政機關嚴格依法實施行政許可、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負責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的監督工作。負責藥品廣告日常監測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配合做好藥品市場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編制3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十一)醫療器械監管科
 
  負責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質量管理規范。配合做好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核發和第二、三類醫療器械注冊工作。掌握分析醫療器械安全形勢、存在問題并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督促下級行政機關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負責醫療器械廣告日常監測工作。配合做好醫療器械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編制2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十二)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
 
  負責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質量管理規范。負責保健食品生產許可初審工作。負責化妝品衛生許可初審和衛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保健食品廣告日常監測工作。掌握分析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并提出完善制度機制和改進工作的建議,督促下級行政機關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配合做好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編制2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紀檢組(監察室)
 
  編制3名,設紀檢組長1名,監察室主任1名。
 
  四、人員編制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為4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食品總檢驗師1名(副處級)、藥品總檢驗師1名(副處級);科級領導職數14正(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監察室主任1名)2副。核定機關工勤人員編制6名。
 
  五、其他事項
 
  (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加掛忻州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二)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4名行政編制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2名行政編制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政府為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增加的2名行政編制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35名行政編制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三)與市農業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農業委員會負責食用農產品(含水果)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市場、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和職責范圍內的農藥、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畜禽屠宰環節和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含水果)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后的監督管理。兩部門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四)與市林業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林業局負責食用林產品(水果除外)及林副產品在生長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食用林產品(水果除外)及林副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后的監督管理。兩部門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五)與市水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水利局負責產地食用水產品從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食用水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后的監督管理。兩部門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六)與市衛生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局負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相關工作;會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檢驗,協助收集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信息,并及時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職責;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負責及時向市衛生局提出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的建議,并對市衛生局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采取措施。兩部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七)與市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商務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的發展規劃和政策。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流通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
 
  (八)與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督管理,對發現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食品相關產品,及時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進行通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對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發現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食品相關產品在食品生產、流通、餐飲環節采取措施加以處理,并將可能是由食品相關產品造成的食品安全問題及時向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進行通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在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采取措施加以處理。
 
  (九)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活動的監督檢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對上級批準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進行監測,并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移送違法廣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對違法廣告依法作出處理。兩部門建立健全協調配合機制。
 
  (十)與市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食品藥品犯罪案件偵查工作。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食品藥品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按照有關規定移送市公安局,市公安局負責進行審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市公安局依法提請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作出檢驗、鑒定、認定等協助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予以協助。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市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
 
  (十一)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忻州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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