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黃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黃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2014-01-10 959
核心提示:大冶市、陽新縣、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黃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市人民政府
大冶市、陽新縣、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黃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13年9月29日
 
  黃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 《國務院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18 號)、《省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鄂政發〔2013〕36 號)和《省編辦關于市州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有關部門職責調整和機構編制劃轉的通知》(鄂編辦文〔2013〕110 號)精神,設立黃石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加掛 "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室" 牌子,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將藥品經營行政許可與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兩項行政許可整合為一項行政許可。
 
  (二)承接的職責。
 
  1、承接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放的執業藥師注冊職責。
 
  2、承接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放的藥品廣告備案職責。
 
  3、承接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放的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職責。
 
  4、承接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放的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職責。
 
  5、承接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放的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運輸證明核發職責。
 
  6、承接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放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郵寄證明核發職責。
 
  (三)整合的職責。
 
  1、將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生產環節化妝品質量監督管理的職責,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 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3、將市商務委員會酒類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4、整合市衛生、市質量技術監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所屬食品藥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 形成統一的食品藥品安全檢驗檢測技術支撐體系。
 
  (四)加強的職責。
 
  1、轉變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方式,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 建立讓生產經營者成為食品藥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有效機制。
 
  2、加強食品安全制度建設和綜合協調,完善藥品標準體系、質量管理規范,優化藥品有關行政許可管理流程,健全食品藥品風險預警機制和對縣(市、區)的監督檢查機制,構建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的機制。
 
  3、推進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整合,公平對待社會力量提供檢驗檢測服務,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完善技術支撐保障體系,提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科學化水平。
 
  4、規范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的機制,推動加大對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依法懲處力度。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和監督實施國家、省有關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推動建立落實食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地方人民政府負總責的機制,建立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二)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劃、重大整頓治理方案并組織落實。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三)監督實施國家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制、生產、經營、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范。負責醫院制劑類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和部分化妝品注冊的初審工作。 落實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和執業藥師注冊工作。負責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上報工作。配合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再評價和淘汰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省化妝品監督管理辦法。
 
  (四)建立全市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承擔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監測工作。
 
  (五)負責全市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六)負責制定全市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七)負責開展全市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對外交流與合作。推進食品藥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
 
  (八) 指導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 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九)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縣(市、區)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并負責考核評價。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內設 11 個職能科(室) :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負責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的綜合協調和檢查督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后勤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文稿的起草、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宣傳報道、年度目標管理、 安全保密和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等工作; 負責全市食品、 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督管理重大政策的研究及調研等工作;負責編制全市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產業發展規劃; 負責招商引資具體工作, 服務食品醫藥經濟發展;
 
  負責組織實施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 負責行政復議、 行政訴訟、聽證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執法人員培訓,管理行政執法證件;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設工作;承擔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
 
  (二)行政審批服務科
 
  承擔行政審批事項的咨詢、受理、辦理和證照批文的核發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協調和日常監督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公開公示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服務窗口的值守、運行、管理工作;承辦本部門和行政服務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食品藥品安全綜合協調辦公室
 
  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市直相關部門和縣(市、區)人民政府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承擔食品藥品安全統計工作,分析預測食品藥品安全總體狀況,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安全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并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 負責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編制應急預案并開展演練,承擔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四)食品生產監管科
 
  貫徹執行國家、 省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規, 擬訂全市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制度、 計劃和措施并組織實施; 掌握分析生產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并提出完善制度機制、改進工作和解決問題的措施建 議;承擔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和市場準入工作;組織實施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按規定權限組織調查處理相關質量安全事故;負責不安全食品召回工作。
 
  (五)食品流通監管科
 
  貫徹執行國家、 省食品流通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制度、計劃和措施并組織實施。掌握分析流通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并提出完善制度機制、改進工作和解決問題的措施建議。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保健食品廣告監測工作。
 
  (六)食品消費監管科
 
  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的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規范、標準,擬訂全市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制度、計劃和措施并組織實施。掌握分析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并提出完善制度機制、改進工作和解決問題的措施建議。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發布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信息;組織開展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理工作。
 
  (七)藥品化妝品生產監管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藥品、化妝品生產環節及醫療機構制劑監督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藥品、化妝品生產環節及醫療機構制劑監督管理的制度、計劃和措施并組織實施。掌握分析生產環節藥品、化妝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并提出完善制度機制、改進工作和解決問題的措施建議。指導協調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再評價。承擔藥品、化妝品生產環節及醫療機構制劑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生產企業藥品、化妝品問題產品召回工作。
 
  (八)藥品化妝品流通監管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藥品、化妝品流通環節監督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藥品、化妝品流通環節監督管理的制度、計劃和措施并組織實施。掌握分析流通環節藥品、化妝品安全形勢、存在問題并提出完善制度機制、改進工作和解決問題的措施建議。承擔藥品、化妝品流通環節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組織開展藥品、保健食品廣告監測工作。
 
  (九)產品注冊與醫療器械監管科
 
  貫徹執行國家、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制度、計劃和措施并組織實施。掌握分析醫療器械安全形勢、存在問題并提出完善制度機制、改進工作和解決問題的措施建議。承擔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及質量管理規范。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廣告監測、再評價。負責醫療器械問題產品召回的監督。承擔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工作。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辦理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批的醫療機構制劑注冊的初審和部分化妝品備案管理工作; 監督實施藥物非臨床研究、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中藥飲片炮制規范,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組織實施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的監督管理。
 
  (十)規劃財務科
 
  擬訂全市食品藥品安全監管事業綜合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擬訂本系統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負責系統內基本建設 規劃、基建項目立項、裝備購置的審報工作;負責局機關政府采購工作,指導政府采購計劃的編制及初稿;負責系統內會計事務及會計基礎規范化管理工作; 負責系統內部審計和日常財務監督檢查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對本系統的財務檢查和審計工作;指導本系統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負責局機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管理工作; 負責局機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專項報批和票據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日常經費的收支管理、會計核算和固定資產價值管理工作; 組織編制局機關部門預算和財務決算會計報告,并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十一)政工科
 
  承辦黨組的日常工作,督辦黨組決定、決議的落實;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按干部管理權限,做好對干部選拔、考察、任免、獎懲、監督、年度考核工作;組織開展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四、人員編制及領導職數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為32名,工勤事業編制3名,計35名。其中:部門領導職數1正3副,總工程師1名,食品藥品安全綜合協調辦公室主任1名(副縣級);科級領導職數17名,其中正科11名,副科6名。
 
  五、其他事項
 
  (一)與市農業局(畜牧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農業局(畜牧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獸藥、飼料、飼料添 加劑和職責范圍內的農藥、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市農業局(畜牧局)負責畜禽屠宰環節和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兩部門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二)與市衛生局的有關職責分工。1、市衛生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 市衛生局會同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及時向市衛生局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建議。 市衛生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 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并及時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于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召回和銷毀等強制措施。需要制定、修訂相關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市衛生局應當盡快制定、修訂。2、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衛生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三)與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定量包裝、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督管理。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發現食品相關產品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應及時通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在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采取措施加以處理。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可能是由食品相關產品造成的,應及時通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應當立即在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采取措施加以處理。
 
  (四)與黃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有關職責分工。黃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進出口食品安全、質量監督檢驗和監督管理。進口的食品以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黃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應當收集、匯總進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并及時通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境外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對我市造成影響,或者在進口食品中發現嚴重食品安全問題的,黃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應當及時采取風險預警或者控制措施,并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加以處理。
 
  (五)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內容審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活動的監督檢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對其備案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進行監測,對于違法廣告,應當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報并提出處理建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應當依法作出處理,兩部門建立健全協調配合機制。
 
  (六)與市商務委的有關職責分工。1、市商務委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流通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2、市商務委負責擬訂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
 
  (七)與市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食品藥品犯罪案件偵查工作。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市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食品藥品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鑒定、認定等協助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八)與市城管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城管局負責無證照流動食品攤販制售行為的監管;負責餐廚垃圾的收集、運輸、處置及監管工作。
 
  (九)所屬綜合執法支隊和檢驗檢測單位的機構、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地區: 湖北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