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天水市麥積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天水市麥積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天水市麥積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麥政辦發〔2013〕112號)

   2013-11-26 894
核心提示: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區直各部門、單位:  根據《天水市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天政發〔
各鄉鎮、街道辦事處,區直各部門、單位: 
  根據《天水市人民政府關于改革完善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天政發〔2013〕92號)精神,組建天水市麥積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天水市麥積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正科級建制,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能轉變
 
  (一)取消的職責。
 
  1.將藥品經營許可與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兩項行政許可整合為一項行政許可。
 
  2.國務院和省、市政府決定需要取消的其他職責。
 
  (二)增加的職責。
 
  1.藥品零售企業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職責。
 
  2.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職責。
 
  3.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運輸證明核發職責。
 
  4.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郵寄證明核發職責。
 
  5.履行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職責。
 
  (三)整合的職責。
 
  1.將區衛生局承擔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職責,劃入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將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麥積分局承擔的食品生產環節行政許可、監督管理職責,化妝品強制檢驗職責劃入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3.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麥積分局承擔的食品流通環節行政許可、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4.整合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麥積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麥積分局、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所屬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形成統一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技術支撐體系。
 
  5.將原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麥積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麥積分局、區商務局等相關部門食品藥品執法力量整合,優化資源配置,完善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形成責權統一、上下協調、運轉高效、整體聯動的食品藥品行政執法體系。
 
  (四)加強的職責。
 
  1.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建立讓生產經營者成為食品藥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有效機制。
 
  2.加強食品安全制度建設和綜合協調,健全食品藥品風險預警機制和對鄉鎮(街道)的監督檢查機制,構建防范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的機制。
 
  3.推進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整合,公平對待社會力量提供檢驗檢測服務,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完善技術支撐保障體系,提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科學化水平。
 
  4.規范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的機制,加大對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依法懲處力度。
 
  二、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國家和省、市關于食品(含保健食品、酒類食品、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劑,下同)、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流通和消費環節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推動落實食品藥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區政府負總責的機制,落實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
 
  (二)負責監督實施食品行政許可、食品質量管理規范、食品標準。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區食品安全重大整頓治理方案并組織落實。負責落實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參與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三)負責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相關行政許可,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質量管理規范,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健全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組織開展監測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負責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的監督管理。監測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廣告行為。
 
  (四)負責制定全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組織實施,受理群眾投訴舉報,依法組織查處違法行為。組織開展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相關質量抽驗。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
 
  (五)負責全區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六)負責制定全區食品藥品安全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進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誠信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七)指導鄉鎮(街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八)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并負責考核評價。
 
  (九)承辦區政府和區食品安全委員會以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信訪、檔案、綜合性文稿等機關日常工作;擬訂全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劃、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及其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財務審計、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安全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法規宣傳股。
 
  負責規范性文件審核備案工作;負責本系統依法行政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本級行政處罰案件審核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聽證等工作;負責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宣傳工作;負責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從業人員培訓教育工作;負責食品藥品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食品藥品監管信息收集、統計和分析工作。
 
  (三)綜合協調與應急管理股。
 
  負責對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履行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進行考核評價;負責擬訂食品藥品安全整治和檢查方案并協調、監督實施;負責指導全區食品藥品安全應急管理體系建設,開展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等工作;參與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收集匯總全區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受理群眾投訴舉報,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四)食品監管股。
 
  承擔全區食品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食品行政許可和審核等相關工作;負責監督實施生產、流通、餐飲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監督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單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監管股。
 
  負責全區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相關質量管理規范;承擔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的監測工作;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藥物濫用等監測工作;監督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單位依法履行藥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四、人員編制
 
  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12名,后勤服務事業編制2名。其中,局長1名(兼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副局長2名,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專職副主任(副科級)1名。
 
  五、其他事項
 
  (一)與區農業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農業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職責范圍內的農藥、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按食品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管理。兩部門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二)與區畜牧獸醫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畜牧獸醫局負責食用畜禽產品、水產品從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的監督管理。食用畜禽產品、水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按食品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管理。畜牧獸醫部門負責畜禽屠宰環節和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兩部門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三)與區衛生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區衛生局會同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及時向區衛生局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建議,區衛生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報告市衛生局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并及時向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于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采取措施。需要制定、修訂相關食品安全標準的,由區衛生局建議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或省、市衛生部門制定、修訂。
 
  2.在法律法規未修改前,對于單純從事餐飲服務的單位,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餐飲服務許可,衛生行政主管部門不再進行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其他既有餐飲服務同時兼有住宿、洗浴、娛樂等的公共場所,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分別進行餐飲服務許可和公共場所衛生許可。
 
  3.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區衛生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從業人員培訓考核及上崗證、健康證辦理工作。
 
  (四)與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麥積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麥積分局負責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加工的監督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發現食品相關產品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應及時通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在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采取措施加以處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可能是由食品相關產品造成的,應及時通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立即在食品相關產品加工環節采取措施加以處理。
 
  (五)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麥積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麥積分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活動的監督檢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進行監測,對于違法廣告,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通報并提出處理建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查處。兩部門建立健全協調配合機制。
 
  (六)與區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區商務局負責擬定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流通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2.區商務局負責擬定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
 
  (七)與區民族宗教事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民族宗教事務局負責清真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的審查、審批和管理,發放清真食品標志牌。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清真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八)與市公安局麥積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市公安局麥積分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公安局麥積分局負責食品藥品犯罪案件偵查工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食品藥品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并依法做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書面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做出檢驗、鑒定、認定等協助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六、附則
 
  本規定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天水市麥積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10月30日

    更多相關信息見: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相關信息匯總   


 
地區: 甘肅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