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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建設的實施方案

   2019-06-14 252
核心提示:根據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建設的實施方案》,結合貴州省的實際,制定本方案。一、指導思想、工作目
    根據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建設的實施方案》,結合貴州省的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法制、行政執法和安全標準化建設以及監管機構與執法隊伍建設,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努力實現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工作目標。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標準及規程,規范基層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建設,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運行機制。
 
    (三)基本原則。堅持“安全發展”的指導原則,促進依法行政和體制機制創新;堅持鼓勵基層和群眾發揮首創精神,充分調動各級和有關部門積極性;堅持當前建設與長遠建設相結合,促進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建設全面協調發展。
 
    二、主要內容
 
    (一)安全生產法制建設
 
    1、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建設,建立規范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一是加強法制建設。省安全監管局要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行政法規的立法調研工作,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法制體系。市、縣兩級人民政府要根據安全生產形勢和特點,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行政規章,促進地區安全生產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二是推行制度化監管。地方各級政府和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基層監督檢查工作的督導,確保監督檢查制度全面落實。嚴格高危行業從業人員準入資格。健全完善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各項制度,增強工作的針對性、規范性和實效性;深化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制度化監督檢查;在非煤礦山、煙花爆竹等行業推行制度化監管,完善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露天開采礦山、尾礦庫等相應的監督檢查辦法。三是整頓和規范企業生產經營行為。各級公檢法、安監、工商、質監等部門要加大聯合執法的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對煤礦超層越界開采、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等行為進行嚴肅查處,該關閉的堅決關閉,該取締的堅決取締,觸犯刑律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四是嚴格危險性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市場準入。進一步規范煤礦、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行政許可行為,嚴把準入門檻。禁止新建限制類、淘汰類項目,從嚴審批涉及劇毒、易燃易爆化學品以及危險反應工藝的化工建設項目;繼續加大整治力度,關閉一批工藝落后、不符合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小化工、小礦山、小作坊。
 
    2、規范安全生產執法行為,加強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監督。貫徹落實省政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切實加強安全生產依法行政。制定出臺《貴州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考評辦法》,明確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職責、范圍和任務,規范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行為;建立完善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和程序規范,科學界定行政執法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責任制度,堅持按計劃、按工作方案執法;建立公開、公正的執法效果評議考核制度和執法責任追究制度,積極探索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績效評估和獎懲辦法。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互查,對各地制定執法計劃、履行執法職能、規范執法行為、增強執法能力、提高執法效能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安全生產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積極推進政務信息公開,主動接受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
 
    3、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制定和科技研究,完善安全標準化建設規劃、制度、規范。一是配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開展各類安全生產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進一步完善和細化標準體系,積極推動安全生產標準制定和科技研究。二是通過推進技術、管理等安全生產標準的制定修訂,進一步強化安全標準在市場準入方面的規范作用。三是大力推進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的使用,淘汰落后和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設備,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水平。煤礦:推廣壁式采煤方法、采掘機械化、礦井安全監控系統和頂板金屬支護等先進適用技術。非煤礦山:井工礦山推廣機械通風,露天礦山推行中深孔爆破技術、機械鏟裝、液壓錘二次破碎和自上而下分臺階開采方法。危險化學品:在油(氣)站推廣應用阻隔防爆材料等新技術新裝備,推進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安裝符合標準規范要求的車載監控終端。煙花爆竹:整治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三超一改”問題,按照國家強制性標準,引入安全實用的新型機械化生產裝備。四是督促各工礦商貿企業制定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計劃,以建設安全質量標準化示范企業為抓手,帶動實現工礦商貿企業安全質量標準化的動態達標。五是總結推廣近年來相關行業和領域安全標準化建設經驗,在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有色、機械、輕工等工礦商貿企業,全面開展安全標準化建設工作。
 
    4、加強對安全標準化建設的監管,加快企業安全標準化建設步伐。依托社會團體、科研院校、中介組織,建立企業安全標準化考評機構,為開展標準化建設提供技術服務。加強對安全標準化建設的監管,把標準化工作與各行業領域的安全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治理等有機地結合起來,建立安全標準化備案制度、公告制度、信息發布制度等,提高監管效果。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地實際,研究制定推進安全標準化建設的政策措施,注重先進典型的引路作用,推動本地區和相關行業(領域)企業安全標準化建設。
 
    (二)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體制建設
 
    1、健全“一崗雙責”安全生產責任體系,落實政府安全監管職責。建立健全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行“一崗雙責”,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本部門職責范圍內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其他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特別是加強縣、鄉兩級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各級政府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專題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完善安全生產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標體系,把安全指標作為干部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切實承擔起安全生產監管的職責,加強對政府有關部門和下一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推動執法監督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各司其職,相互配合。
 
    2、進一步強化基層安全監管職責。各地要總結推廣加強安全監管基層基礎建設的經驗,創新鄉鎮(街道)安全監管的新路子。要根據本地區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委托鄉鎮(街道)履行部分安全生產監督執法權,賦予鄉鎮(街道)行使組織排查事故隱患、糾正非法違法行為、責令暫停作業、建議縣級安全監管部門實施行政處罰等職權。
 
    鄉鎮(街道)在安全生產方面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上級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各項政策措施;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要求,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管理,落實政府領導班子成員、村(居委會、社區)及相關職能機構安全生產監管責任;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督促整改事故隱患;負責信息通報和事故報告,協助上級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3、理順綜合監管和行業監管職責關系。認真貫徹中央關于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精神,結合地方政府機構改革和部門“三定”方案的制定,明確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責和相關行業(領域)主管部門安全監管職責。明確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相關行業(領域)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管機構的職能定位,合理確定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不同層級監管的職責關系,做到綜合監管不越位,行業監管不缺位、不錯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切實履行安全監管職能。各級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及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要在本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不推諉、不扯皮,加強溝通協調,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努力營造安全生產“齊抓共管”良好格局。
 
    4、加強地方各級安全監管機構建設。一是各地要結合政府機構改革,積極協調爭取,著力推進地方各級安全監管機構特別是縣、鄉兩級安全監管機構建設,充實安全監管人員,落實經費和裝備,增強安全監管機構的履職能力,滿足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切實解決安全監管權威性不夠、力量不足、執法不到位等問題。二是產煤縣、鄉政府要明確煤礦安全監管職能部門,配置相應的人員、裝備和經費,落實煤礦安全監管責任。在非公有制中小企業特別是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業企業集中和農村消防任務重的鄉鎮(街道),設置專門的安全監管職能機構或辦事機構(安監辦、安監站、安監所等)。三是加強各類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安全監管機構和執法隊伍建設,并納入地方政府安全監管體系。四是進一步延伸基層安全監管體系建設,探索建立行政村(居委會)安全監管網絡。鄉鎮(街道)要建立由主要負責人擔任主任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在有條件的村(社區)要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至少明確1名專(兼)職安全監督員,加強對本村(社區)安全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管理。五是研究制定關于深入開展安全社區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大力推進安全社區創建活動。
 
    5、加強安全生產執法隊伍建設。尚未建立安全生產監察執法隊伍的市(州、地),要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進安全生產監察執法支隊的建設。縣級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地區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建立安全生產監管行政執法大隊,在抓好對企業安全生產日常性監督檢查的同時,依法查處安全生產的違法違規行為,督促企業承擔起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
 
    6、大力推進全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各市(州、地)必須100%建立安全生產應急指揮中心或應急管理機構,做到機構、編制、職責、人員、經費“五落實”。大力推進縣(市、區、特區)安全生產綜合應急體系建設。建立完善各類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積極整合各類應急救援資源,建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專家組,加強應急物資儲備、救援隊伍培訓和預案演練,著力提升應對安全生產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
 
    (三)安全生產機制建設
 
    1、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的綜合協調機制。依照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安委會職能和《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規則》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健全安委會全體會議、專題會議、聯絡員會議、安全生產檢查、督查等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安委會及其辦公室在信息交流、監督檢查、考核評估、綜合分析、擬定對策等方面的作用。認真履行安委會辦公室監督檢查、綜合協調的職責,督促、檢查安委會會議決定事項落實情況,并認真抓好安全生產績效考核。地方各級安委會也要建立相應的工作制度,定期向上一級安委會報告本地區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發生重大以上事故的地區要向省安委會作出書面檢查。通過各級安委會綜合協調職能的發揮和行業主管部門工作責任的落實,逐步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管多個領域的聯合執法和聯席會議制度,以及安全監管監察機構與有關部門聯系溝通等制度,進一步強化各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在煤礦整頓關閉、危險化學品運輸、煙花爆竹、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等方面的安全生產檢查和專項整治行動中,建立完善地方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和公檢法、監察機關共同參與的聯合執法機制,提升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權威性和有效性。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執法統計分析報告制度,從鄉鎮開始,按月逐級上報執法統計分析報告,分析掌握安全生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重點問題,按照分級、分行業、分部門管理權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按照中央和省委有關建立促進科學發展的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機制的意見要求,抓緊建立適應本地區、本部門體現科學發展觀、促進安全發展的干部考核評價機制,把抓工作、抓落實的情況納入干部考核評價體系,既注重考核完成指標等方面的顯績,又注重考核抓工作、打基礎、利長遠的潛績,堅持有獎有懲、獎懲分明,促進干部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考核獎勵辦法,對安全生產成效顯著的地區和部門以適當形式予以表彰或獎勵。按照“實事求是、科學合理”的原則,改進完善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體系和目標責任制度。嚴格執行月通報、季公布、年考核制度,促進政府安全監管責任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把安全標準化工作與安全生產許可證換發、企業風險抵押金、工傷保險費率、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等掛鉤,建立健全企業開展安全標準化建設的激勵機制。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機制。深入學習和全面推進《貴州省各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的規定》(黔府辦發[2009]30號)和《貴州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規定》(黔府辦發[2009]31號)的貫徹落實。依法對企業落實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投入和管理、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從業人員培訓等情況實施監督,嚴格執法檢查,扎實開展專項整治,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企業法定代表人切實履行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層層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到每個環節、每個崗位、每個人員。各級政府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領導班子特別是“第一責任人”履職情況的考核,嚴格高危行業各類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資質管理,監督檢查相關人員持證上崗,督促企業負責人落實帶班制度。
 
    5、探索建立企業安全生產誠信機制。各地區和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從守法層面探索建立企業安全生產誠信機制,樹立典型,推行企業安全承諾。建立生產安全事故企業“黑名單”公告制度,及時公布曝光存在非法違法生產行為和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企業及重特大事故責任單位。具有資質管理的安委會相關成員單位對“黑名單”企業實施必要的制裁,以有效規范企業生產經營行為。
 
    6、建立完善生產安全事故信息管理機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完善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辦法,逐級規范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和處置工作。完善安全生產事故、重大隱患舉報處理制度和獎勵辦法,進一步規范舉報信息處理機制,加大舉報信息的核查處理力度。
 
    7、嚴格執行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堅持“四不放過”原則,按照“實事求是、依法依規、注重實效”的基本要求,認真查處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完善和落實事故戒勉談話、事故現場會、事故通報、事故定期分析等制度。事故調查要實行事故調查組負責制,查清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制定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嚴肅追究事故責任人的責任,從嚴查處事故涉及的失職、瀆職行為。定期組織開展對事故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公開檢查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8、積極探索建立用工作保證目標實現的工作機制。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從本地區、本部門工作實際出發,積極探索建立用工作保證目標實現的工作機制,堅持把安全生產事前防范和預警、事中的隱患治理和排除、事后的搶險救援并重結合;把安全生產打基礎強基層工作與專項治理行動并重結合;把安全生產隱患排查、隱患治理和隱患排除并重結合;把安全生產日常工作的強化與控制考核目標的完成并重結合;把安全生產日常基礎工作的落實和生產安全事故處理的責任追究到位并重結合,通過抓好工作落實確保目標實現。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建設的重要意義,把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建設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要結合實際,制定中長期工作規劃并細化為年度工作計劃,落實領導和部門責任,建立涵蓋全面、責任明晰、執行有力的工作體系。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配合,形成合力,切實推進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建設。
 
    (二)突出重點,分步實施。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建設涉及面廣、工作量大,要在全面展開、分步實施、整體推進的前提下,突出煤礦、金屬非金屬礦山(含尾礦庫)、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筑施工、人員密集場所、農村消防等重點行業(領域),力求取得成效。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進一步深化細化工作措施,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建設整體水平。
 
    (三)統籌協調,相互推動。安全生產“三項建設”和“三項行動”既密切聯系,又各有側重,必須總體部署、統籌協調,全面推動、相互促進,為實現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提供有力保障。


 
地區: 貴州
標簽: 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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