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開展工貿企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動計劃的通知》(安監總管四〔2016〕31號)要求,自治區安全監管局決定自2016年至2020年在工貿行業,主要是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等6類行業企業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動(以下簡稱“行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統一部署,堅持問題導向、源頭管控、標本兼治、注重實效,以《工貿行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與防范指導手冊(2016版)》(以下簡稱“指導手冊”)為指導,認真組織開展自治區工貿企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動,有力推動工貿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提升企業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力爭到2020年底,建立起以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為重點,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為基礎,以差異化監管和精準化執法為抓手,以層層落實企業崗位責任為核心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減少一般事故,嚴防較大事故,杜絕重特大事故,確保自治區冶金等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組織領導機構
自治區安全監管局成立自治區工貿企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區行動工作,協調和解決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
組長:買買提?阿不都熱衣木 自治區安全監管局副局長
成員:陳宇 自治區安全監管局職業安全健康監管處處長
各地安全監管局分管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自治區安全監管局職業健康監管處,辦公室主任由陳宇兼任,辦公室聯絡員由楊恒飛擔任。主要負責了解掌握各地行動工作開展情況,及時收集、匯總、梳理、通報、上報有關情況。
三、實施步驟
采取以點帶面、逐步推進的方式在全區實施。
(一)2016年在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等6類行業中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和二級的A類企業率先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動工作??h(區)范圍內沒有A類企業的,選擇3-5家達到安全標準化三級企業開展工作。
自治區大中型企業、中央駐疆單位要發揮示范帶頭作用,率先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動工作,提升本質安全生產水平。
(二)2017年在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等6類行業中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和達標小微企業的B類企業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動工作。
(三)2018年-2020年在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等6類行業,普遍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動工作。對已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工作的企業,開展回頭看,進一步鞏固提高。通過5年的努力,力爭使自治區工貿行業基本建成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工作長效機制。
四、主要任務
(一)監管部門主要任務
1.摸清轄區范圍內A、B、C三類企業底數,建立完善企業臺賬。制定本地行動工作方案,明確年度工作目標任務。
2.加強宣傳教育培訓。加大對《指導手冊》宣傳培訓力度,采取集中培訓、網絡推送等多種形式,持續開展面向基層監管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充分發揮第三方機構和專家作用,幫助指導相關企業認真開展覆蓋車間、班組、崗位的內部專題培訓,促使企業全員都能、都會進行較大危險因素辨識,掌握防范措施,提高防范能力。
3.強化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各地要督促企業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指導企業找準、盯緊較大危險因素,切實將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部位和環節作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重點,督促企業認真開展自查自改自報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4.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各地要指導企業將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貫穿到標準化建設各個環節,強化涉及較大危險因素的自評、考評監督檢查,嚴格標準,嚴格把關,促進崗位達標、專業達標、企業達標,提升企業標準化創建質量和企業安全基礎管理水平。
5.加強監督檢查。把落實《指導手冊》作為安全監管執法的重要內容,持續開展針對性執法檢查。對未落實相關要求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監督整改到位一起。對要求落實到位、能夠有效進行危險因素辨識管控的企業,作為先進典型進行廣泛宣傳,并給予政策扶持。
(二)企業主要任務
1.建立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責任制,將責任逐一分解、層層落實到企業、車間、班組和崗位員工。
2.依據《指導手冊》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將辨識管控細化落實到企業各個崗位各個環節,登記建檔,并且實施有效防范措施,定期進行檢查排查和安全風險評估,加強日常管控。
3.要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4.將辨識出的較大危險因素及其防范措施、應急處置方法納入崗位操作規程,做到“一崗位一清單”,并培訓員工熟練掌握。
五、 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地各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深刻領會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動的重要意義,要把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工作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基礎性工作來抓。及時安排部署,明確目標、時間、內容及責任,確保行動有序有效開展。要將行動成效作為衡量政府部門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執行情況的重要標準,加大督查指導力度,對因工作不落實、不到位、不負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二)摸清底數,統籌推進
各級安監部門要按照《關于做好2016年自治區冶金等工貿行業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摸清轄區工貿企業安全生產信息底數,分類健全安全信息數據庫。要按照屬地監管原則,將每家工貿企業落實到具體監管部門,將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與執法檢查、專項治理、標準化建設和隱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有機結合,形成工作合力,著力建立長效機制。
(三)強化督導、樹立典型
各地要加強行動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及時研究和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要充分發揮第三方機構和專家作用,幫助指導企業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工作。要樹立轄區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工作開展較好的企業作為典型標桿,通過召開現場交流會、組織監管人員及相關企業人員觀摩學習推動工作開展。自治區安全監管局對各地各單位貫徹落實情況適時進行檢查督查,并予以通報。
請各地有關企業、單位將行動方案和本年度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工作的企業名單于6月10日前報送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指定一名專職信息聯絡員(姓名、聯絡方式同方案一并上報),做好行動工作情況的收集、匯總、梳理、上報等工作,每年12月10日前報送本年度行動總結書面材料?!秶野踩O管總局關于印發開展工貿企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動計劃的通知》請在國家安監總局網站下載。
聯系人及電話:楊恒飛,0991-2837310(帶傳真)
電子郵箱:yhf@xjsafety.gov.cn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統一部署,堅持問題導向、源頭管控、標本兼治、注重實效,以《工貿行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與防范指導手冊(2016版)》(以下簡稱“指導手冊”)為指導,認真組織開展自治區工貿企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動,有力推動工貿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提升企業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力爭到2020年底,建立起以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為重點,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為基礎,以差異化監管和精準化執法為抓手,以層層落實企業崗位責任為核心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減少一般事故,嚴防較大事故,杜絕重特大事故,確保自治區冶金等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組織領導機構
自治區安全監管局成立自治區工貿企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區行動工作,協調和解決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
組長:買買提?阿不都熱衣木 自治區安全監管局副局長
成員:陳宇 自治區安全監管局職業安全健康監管處處長
各地安全監管局分管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自治區安全監管局職業健康監管處,辦公室主任由陳宇兼任,辦公室聯絡員由楊恒飛擔任。主要負責了解掌握各地行動工作開展情況,及時收集、匯總、梳理、通報、上報有關情況。
三、實施步驟
采取以點帶面、逐步推進的方式在全區實施。
(一)2016年在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等6類行業中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和二級的A類企業率先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動工作??h(區)范圍內沒有A類企業的,選擇3-5家達到安全標準化三級企業開展工作。
自治區大中型企業、中央駐疆單位要發揮示范帶頭作用,率先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動工作,提升本質安全生產水平。
(二)2017年在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等6類行業中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和達標小微企業的B類企業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動工作。
(三)2018年-2020年在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等6類行業,普遍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動工作。對已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工作的企業,開展回頭看,進一步鞏固提高。通過5年的努力,力爭使自治區工貿行業基本建成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工作長效機制。
四、主要任務
(一)監管部門主要任務
1.摸清轄區范圍內A、B、C三類企業底數,建立完善企業臺賬。制定本地行動工作方案,明確年度工作目標任務。
2.加強宣傳教育培訓。加大對《指導手冊》宣傳培訓力度,采取集中培訓、網絡推送等多種形式,持續開展面向基層監管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充分發揮第三方機構和專家作用,幫助指導相關企業認真開展覆蓋車間、班組、崗位的內部專題培訓,促使企業全員都能、都會進行較大危險因素辨識,掌握防范措施,提高防范能力。
3.強化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各地要督促企業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指導企業找準、盯緊較大危險因素,切實將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部位和環節作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重點,督促企業認真開展自查自改自報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4.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各地要指導企業將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貫穿到標準化建設各個環節,強化涉及較大危險因素的自評、考評監督檢查,嚴格標準,嚴格把關,促進崗位達標、專業達標、企業達標,提升企業標準化創建質量和企業安全基礎管理水平。
5.加強監督檢查。把落實《指導手冊》作為安全監管執法的重要內容,持續開展針對性執法檢查。對未落實相關要求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監督整改到位一起。對要求落實到位、能夠有效進行危險因素辨識管控的企業,作為先進典型進行廣泛宣傳,并給予政策扶持。
(二)企業主要任務
1.建立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責任制,將責任逐一分解、層層落實到企業、車間、班組和崗位員工。
2.依據《指導手冊》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將辨識管控細化落實到企業各個崗位各個環節,登記建檔,并且實施有效防范措施,定期進行檢查排查和安全風險評估,加強日常管控。
3.要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4.將辨識出的較大危險因素及其防范措施、應急處置方法納入崗位操作規程,做到“一崗位一清單”,并培訓員工熟練掌握。
五、 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地各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深刻領會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動的重要意義,要把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工作作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基礎性工作來抓。及時安排部署,明確目標、時間、內容及責任,確保行動有序有效開展。要將行動成效作為衡量政府部門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執行情況的重要標準,加大督查指導力度,對因工作不落實、不到位、不負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二)摸清底數,統籌推進
各級安監部門要按照《關于做好2016年自治區冶金等工貿行業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摸清轄區工貿企業安全生產信息底數,分類健全安全信息數據庫。要按照屬地監管原則,將每家工貿企業落實到具體監管部門,將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與執法檢查、專項治理、標準化建設和隱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有機結合,形成工作合力,著力建立長效機制。
(三)強化督導、樹立典型
各地要加強行動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及時研究和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要充分發揮第三方機構和專家作用,幫助指導企業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工作。要樹立轄區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工作開展較好的企業作為典型標桿,通過召開現場交流會、組織監管人員及相關企業人員觀摩學習推動工作開展。自治區安全監管局對各地各單位貫徹落實情況適時進行檢查督查,并予以通報。
請各地有關企業、單位將行動方案和本年度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工作的企業名單于6月10日前報送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指定一名專職信息聯絡員(姓名、聯絡方式同方案一并上報),做好行動工作情況的收集、匯總、梳理、上報等工作,每年12月10日前報送本年度行動總結書面材料?!秶野踩O管總局關于印發開展工貿企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動計劃的通知》請在國家安監總局網站下載。
聯系人及電話:楊恒飛,0991-2837310(帶傳真)
電子郵箱:yhf@xjsafet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