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安全監管局,有關中央在川和省屬重點企業:
為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的統一部署,自2016年至2020年在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等6個行業企業開展較大危險有害因素風險辨識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動計劃,結合四川實際,我局制定了《四川省開展工貿企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四川省安全監管局
2016年4月22日
四川省開展工貿企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 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工貿行業領域企業量大面廣、從業人員多,安全基礎薄弱,易燃易爆粉塵、高溫熔融金屬、冶金煤氣、液氨、有限空間作業等引發的事故時有發生。為提高工貿行業企業風險防范能力,有效預防和遏制各類事故特別是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的統一部署,決定從2016年至2020年底在全省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等6個工貿行業企業中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動計劃,結合四川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和目標
將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融入到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專項整治和日常監管中,堅持問題導向、分類指導、源頭管控、標本兼治、注重實效的原則,堅持當前和長遠相結合、抓基礎建設和重點突破相結合,將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的責任和措施逐級到企業具體崗位和人頭,抓實抓細,促進企業提升企業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
力爭經過五年的努力,到2020年,建立起“以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為重點,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為基礎,以差異化監管和精準化執法為抓手,以層層落實企業崗位責任為核心”的工貿行業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使企業安全基礎得到明顯改善,本質安全水平顯著提高,事故總量和死亡人數大幅下降,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生產形勢實現根本好轉。
二、工作任務
(一)督促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各地要組織轄區相關企業認真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工作,督促企業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編寫的《工貿行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與防范指導手冊(2016版)》(以下簡稱《指導手冊》,請從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下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責任制,將責任逐一分解、層層落實到部門、車間、班組和崗位員工,落實到操作層面;依據《指導手冊》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登記建檔,實施有效防范措施,定期進行檢查排查和安全風險評估,加強日常管控;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將辨識出的較大危險因素及其防范措施、應急處置方法納入崗位操作規程,做到“一崗位一清單”,并培訓員工熟練掌握。
有關中央在川和省屬重點企業要發揮表率作用,認真安排部署,按上述要求督促指導所屬分(子)公司逐級落實責任,切實抓出成效。
(二)強化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各地要把落實《指導手冊》與推進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相結合,找準、盯緊企業的較大危險因素,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標準清單編制和信息系統功能設計等方面,將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部位和環節作為企業自查自改自報工作的重點,實施風險等級管控,提高檢查頻次,督促企業嚴格落實排查治理責任,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
(三)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升創建質量。各地要加強指導和督促,大力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建設,把落實《指導手冊》與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相結合,把較大危險因素的辨識管控作為重點,貫穿到標準化建設各環節,強化涉及較大危險因素的自評、考評監督檢查,嚴格標準,嚴格把關,嚴格落實,提升企業標準化創建質量和企業安全基礎管理水平。
(四)加強監督檢查,嚴查違法違規行為。各地要把落實《指導手冊》與日常監督和執法檢查相結合,堅持把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作為安全監管的重點內容,持續開展針對性執法檢查。對未落實相關要求的,要加大檢查頻次,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并督促整改到位。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求依法依規嚴肅查處,用執法推動工作的落實。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中央在川和省屬重點企業要高度重視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工作,認真組織研究,精心安排部署,充分發揮《指導手冊》作用,不斷健全工貿行業安全生產長效機制。要結合本地區、本企業的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
(二)完善企業基礎信息。各地要按照《四川省安全監管局關于報送冶金、機械等工貿行業企業基礎數據信息的函》要求,摸清本地區工貿企業底數和基礎數據信息,建立完善企業臺賬和數據信息庫,掌握企業危險因素及辨識管控能力,細化監督指導和監管措施。
(三)加強宣教培訓。各地要將《指導手冊》相關內容作為宣傳教育培訓的重點,采取集中培訓、網絡推送等多種形式,持續開展面向基層監管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督促企業認真開展覆蓋部門、車間、班組、崗位的內部專題培訓,促使全員都能、都會進行較大危險因素辨識,掌握防范措施,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四)加強統籌推進。各地要緊緊圍繞計劃確定的工作任務,按照屬地監管原則,將每一家工貿企業(含中央在川和省屬重點企業)落實到一個監管部門,強化推動措施。要加強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與執法檢查、專項治理、標準化建設和隱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的有機結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任務有序開展。
(五)加強督促指導。各地要加強對工作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要充分發揮第三方機構和專家作用,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聘請專家檢查指導等方式,幫助指導企業開展好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工作。要強化輿論引導,樹立各行業標桿企業和先進典型,發揮示范帶動作用,以點帶面,逐步推動,確保各項措施取得實效。省安全監管局每年將對各地開展工貿企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并對貫徹落實情況適時予以通報。
(六)加強溝通協調。各地要加強溝通和協調,及時總結好的做法和經驗,報送相關信息,研究、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請各市(州)安全監管局、有關中央在川和省屬重點企業于2016年5月20日前,將實施方案(電子版)報送至省安全監管局,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將年度工作總結(含電子版)報送省安全監管局。聯系人:徐永忠,聯系電話:028-86263385,電子郵箱:scajec@163.com,綜合安全監管QQ群:190498258。
為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的統一部署,自2016年至2020年在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等6個行業企業開展較大危險有害因素風險辨識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動計劃,結合四川實際,我局制定了《四川省開展工貿企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四川省安全監管局
2016年4月22日
四川省開展工貿企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 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工貿行業領域企業量大面廣、從業人員多,安全基礎薄弱,易燃易爆粉塵、高溫熔融金屬、冶金煤氣、液氨、有限空間作業等引發的事故時有發生。為提高工貿行業企業風險防范能力,有效預防和遏制各類事故特別是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的統一部署,決定從2016年至2020年底在全省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等6個工貿行業企業中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動計劃,結合四川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和目標
將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融入到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專項整治和日常監管中,堅持問題導向、分類指導、源頭管控、標本兼治、注重實效的原則,堅持當前和長遠相結合、抓基礎建設和重點突破相結合,將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的責任和措施逐級到企業具體崗位和人頭,抓實抓細,促進企業提升企業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
力爭經過五年的努力,到2020年,建立起“以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為重點,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為基礎,以差異化監管和精準化執法為抓手,以層層落實企業崗位責任為核心”的工貿行業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使企業安全基礎得到明顯改善,本質安全水平顯著提高,事故總量和死亡人數大幅下降,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安全生產形勢實現根本好轉。
二、工作任務
(一)督促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各地要組織轄區相關企業認真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工作,督促企業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編寫的《工貿行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與防范指導手冊(2016版)》(以下簡稱《指導手冊》,請從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下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責任制,將責任逐一分解、層層落實到部門、車間、班組和崗位員工,落實到操作層面;依據《指導手冊》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登記建檔,實施有效防范措施,定期進行檢查排查和安全風險評估,加強日常管控;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將辨識出的較大危險因素及其防范措施、應急處置方法納入崗位操作規程,做到“一崗位一清單”,并培訓員工熟練掌握。
有關中央在川和省屬重點企業要發揮表率作用,認真安排部署,按上述要求督促指導所屬分(子)公司逐級落實責任,切實抓出成效。
(二)強化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各地要把落實《指導手冊》與推進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相結合,找準、盯緊企業的較大危險因素,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標準清單編制和信息系統功能設計等方面,將存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部位和環節作為企業自查自改自報工作的重點,實施風險等級管控,提高檢查頻次,督促企業嚴格落實排查治理責任,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
(三)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升創建質量。各地要加強指導和督促,大力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建設,把落實《指導手冊》與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相結合,把較大危險因素的辨識管控作為重點,貫穿到標準化建設各環節,強化涉及較大危險因素的自評、考評監督檢查,嚴格標準,嚴格把關,嚴格落實,提升企業標準化創建質量和企業安全基礎管理水平。
(四)加強監督檢查,嚴查違法違規行為。各地要把落實《指導手冊》與日常監督和執法檢查相結合,堅持把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作為安全監管的重點內容,持續開展針對性執法檢查。對未落實相關要求的,要加大檢查頻次,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并督促整改到位。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求依法依規嚴肅查處,用執法推動工作的落實。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中央在川和省屬重點企業要高度重視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工作,認真組織研究,精心安排部署,充分發揮《指導手冊》作用,不斷健全工貿行業安全生產長效機制。要結合本地區、本企業的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
(二)完善企業基礎信息。各地要按照《四川省安全監管局關于報送冶金、機械等工貿行業企業基礎數據信息的函》要求,摸清本地區工貿企業底數和基礎數據信息,建立完善企業臺賬和數據信息庫,掌握企業危險因素及辨識管控能力,細化監督指導和監管措施。
(三)加強宣教培訓。各地要將《指導手冊》相關內容作為宣傳教育培訓的重點,采取集中培訓、網絡推送等多種形式,持續開展面向基層監管人員、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督促企業認真開展覆蓋部門、車間、班組、崗位的內部專題培訓,促使全員都能、都會進行較大危險因素辨識,掌握防范措施,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四)加強統籌推進。各地要緊緊圍繞計劃確定的工作任務,按照屬地監管原則,將每一家工貿企業(含中央在川和省屬重點企業)落實到一個監管部門,強化推動措施。要加強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與執法檢查、專項治理、標準化建設和隱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的有機結合,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任務有序開展。
(五)加強督促指導。各地要加強對工作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要充分發揮第三方機構和專家作用,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聘請專家檢查指導等方式,幫助指導企業開展好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工作。要強化輿論引導,樹立各行業標桿企業和先進典型,發揮示范帶動作用,以點帶面,逐步推動,確保各項措施取得實效。省安全監管局每年將對各地開展工貿企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并對貫徹落實情況適時予以通報。
(六)加強溝通協調。各地要加強溝通和協調,及時總結好的做法和經驗,報送相關信息,研究、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請各市(州)安全監管局、有關中央在川和省屬重點企業于2016年5月20日前,將實施方案(電子版)報送至省安全監管局,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將年度工作總結(含電子版)報送省安全監管局。聯系人:徐永忠,聯系電話:028-86263385,電子郵箱:scajec@163.com,綜合安全監管QQ群:190498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