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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開展“隴原護老”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03-11 285
核心提示:甘肅省藥監局,各市州市場監管局,蘭州新區市場監管局,蘭州新區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局,甘肅礦區食藥監管局、東風場區工商局:為
甘肅省藥監局,各市州市場監管局,蘭州新區市場監管局,蘭州新區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局,甘肅礦區食藥監管局、東風場區工商局:
 
    為切實維護老年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嚴厲打擊食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及聲稱保健功能的產品虛假宣傳和營銷欺詐行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市場秩序,省局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隴原護老”專項行動,現將《開展“隴原護老”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抓好工作落實。
 
    聯 系 人:曾永祥(醫療器械注冊與監管處副處長),
 
    聯系電話:0931-7617302
 
    楊  燕(食品流通監督管理處主任科員),
 
    聯系電話:0931-8533289
 
    傳    真:0931-8533289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3月7日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隴原護老”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針對食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及聲稱保健功能的產品銷售中存在的捏造事實、以次充好,夸大產品用途及效果,進行虛假宣傳,制售假冒偽劣產品,通過不正當的營銷手段誘騙等嚴重侵害老年人權益,引發社會不穩定的現象,省局決定自2019年3月1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隴原護老”專項行動,現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加強食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及聲稱保健功能的產品生產經營的事中事后監管,加大對食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及聲稱保健功能產品虛假宣傳、虛假廣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等侵害老年群體權益各類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曝光一批典型違法案件,形成高壓態勢,探索建立長效機制,為老年群眾營造安全放心的保健品消費環境;廣泛開展老年群眾“保健”科普知識宣傳教育,提高老年群眾科學養生保健和自我防護能力;加強新聞輿論宣傳,形成齊抓共管、群防群控、全社會參與的共治格局。
 
    二、整治重點
 
    (一)重點行業及領域
 
    與老年群體消費密切相關聲稱有保健功能的食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等產品的生產和銷售企業或個人。
 
    (二)重點場所及區域
 
    藥品經營店、保健食品經營店(批發、零售)、商超、直營店、食品(保健食品)經營店、醫療器械體驗店、存在會議營銷活動的賓館酒店及農家樂等;容易發生“保健”品推銷活動的社區、公園、廣場、車站等人員密集場所;銷售對象主要為老年群體的“保健”類店鋪;旅游景區、農村場鎮、農村集市、城鄉結合部等。
 
    (三)重點行為
 
    虛假宣傳、組織虛假宣傳行為;虛假違法廣告行為;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藥品和非食用物質及宣傳治療作用的行為;制售假冒偽劣產品行為;無證無照經營行為;價格違法行為;直銷企業、直銷員及直銷企業經銷商的“拉人頭”、“發展下線”等違規直銷和傳銷行為;相關企業或個人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等行為;以“保健”為名開展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等。
 
    三、行動措施
 
    (一)細致摸底排查。針對整治工作要求和各地實際,遵循風險管理的原則,制定詳實的摸底排查計劃,建立工作報表和臺賬,確保覆蓋行政區域內食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及聲稱保健功能產品的所有生產經營單位、所有產品、第三方平臺和非實體店、所有廣告,做到信息準、底數清、情況明。
 
    (二)嚴厲查處虛假宣傳等違法行為。重點查處保健食品宣稱具有治療功能,或食品冒充保健食品;重點查處假借健康講座、專家義診、免費體驗、贈送禮品、組織旅游等形式,以銷售產品為目的,吸引老年群體積極參與的商業活動(健康講座、專家義診、免費體驗活動,必須由行政事業單位或相關醫療機構組織,具有相應資質、職稱或職務的工作人員具體實施);重點查處虛構原價、虛假折扣等價格欺詐行為;突出對社會關注度高、群眾消費量大、投訴舉報相對較多的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的抽檢監測。采用會議、講座等形式進行聚眾式營銷活動的必須辦理食品(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10人以上的會議、講座式營銷活動,提前1周向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備案,30人以上的會議、講座式營銷活動,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現場全程監督。
 
    (三)加強重點領域廣告監管執法力度。重點查處食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等重點領域的違法廣告,尤其明示或者暗示保健食品涉及疾病預防或者治療功能,以及對產品性能、功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廣告宣傳行為;重點查處以互聯網、電視、廣播、報刊、戶外為媒介,含有斷言功效、保證安全性、說明治愈率等內容的違法廣告;重點查處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虛假廣告;重點查處違法廣告代言行為,嚴禁利用健康養生節目、欄目變相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嚴厲查處違法違規銷售行為。嚴厲查處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未取得保健食品經營范圍、銷售保健食品場所和許可證載明地址不相一致等無證經營行為;堅決打擊取締保健食品無證照經營及無固定經營場所銷售保健食品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查處保健食品經營者無進貨查驗記錄、無票據、無供應商資質和未建立銷售臺賬等違法行為。
 
    (五)整頓規范保健食品經營場所行為。賓館、酒店、影院、餐館(廳)、招待所、農家樂、會館(所)等場所不得向保健食品會議營銷欺詐行為組織或人員提供場所;對擅自為保健食品營銷欺詐行為組織或人員提供場所,導致老年群眾遭受損失或發生安全事故的,按照《食品安全法》、《消費者保護法》予以查處,并追究連帶責任。
 
    (六)嚴厲查處制售假冒偽劣產品行為。重點查處偽造產品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等行為。重點查處農村農貿集市、邊遠農村地區侵害農民消費群體的制售假冒偽劣產品行為。
 
    (七)嚴厲打擊違規直銷和非法傳銷行為。重點查處以拉人頭、發展下線等涉嫌傳銷的直銷企業和利用傳銷形式銷售“保健”品,以及以銷售保健食品養老、養生項目為名非法集資的各類欺詐活動,嚴厲查辦一批大案要案,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加強行刑銜接。“隴原護老”專項行動中發現的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時向公安部門移交,嚴厲打擊食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及聲稱保健功能產品生產經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行為,起到懲處和震懾作用,凈化市場環境。
 
    (九)發揮群眾作用開展社會共治。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聯合老齡委、民間老年組織等,將部分素質高、身體健康、熱心公益事業的老同志組織起來,組成“銀齡護老隊”,進行食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相關知識培訓,擴大“隴原護老”專項行動宣傳的覆蓋面和影響力,深入大街小巷及時發現欺詐窩點和欺詐團伙線索,提供違法違規行為線索。各部門提供一定經費保障“銀齡護老隊”工作開展。
 
    四、實施步驟
 
    “隴原護老”專項行動從2019年3月11日開始,11月30日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及排查階段(3月11日至3月15日)
 
    通過12315投訴舉報熱線平臺、案件管理等系統,梳理近年來與食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等違法行為相關的投訴舉報、行政處罰案件、“雙隨機”、抽查、產品抽檢、部門轉辦、媒體曝光等發現的突出問題,應用大數據分析,確定重點檢查對象。充分利用網絡、廣告、直銷監測平臺、加強風險分析研判,提高“隴原護老”的針對性、預見性。
 
    通過電視、報紙期刊、網絡等媒體,并采取發放宣傳資料、約談經營者等方式,加強對“隴原護老”專項行動的集中宣傳,引導廣大老年消費者樹立正確消費理念,提高對食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違法營銷的防范意識和識別能力。及時報道行動動態,樹立正確的輿論導向。向經營者廣泛宣傳法律法規知識,引導教育其自覺守法經營,督促整改涉嫌違法行為。公布投訴舉報方式,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廣大群里積極參與,最大限度拓展信息來源。
 
    (二)集中執法階段(3月16日至10月31日)
 
    針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行動集中開展監督檢查和案件查處。省局整合執法力量,共同開展執法專項檢查,各市州局、縣區局制定方案自行開展檢查。對采用會議、講座等形式進行聚眾式營銷活動的,采取飛行檢查、現場監管等方式,加大實地監督,發現涉嫌違法的,迅速取證并采取相應的執法措施。對前期摸底排查后的重點企業,開展全方位監督檢查,重點查看企業證照、宣傳資料、員工培訓資料和銷售模式等,深入挖掘搜集違法證據。對有證據證明涉嫌違法的經營者,發現一家,查處一家,重點查處一批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社會反響強烈的違法案件。對“隴原護老”中發現的問題,召集重點企業、相關經營者、行業協會集中約談,通報查處的典型案例,提出進一步規范的要求,督促自覺整改違法行為。
 
    (三)總結提升階段(11月)
 
    對“隴原護老”的好經驗、好做法進行總結,提煉形成規范有效監管模式。進行宣傳推廣,推動建立長效機制。
 
    五、組織機構
 
    為推動“隴原護老”專項行動扎實開展、取得實效,省局成立“隴原護老”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組  長:王忠習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副組長:孫喬玉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宋保才  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
 
    王慶邦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侯中甲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柴吉民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成  員:王學新  法規處處長
 
    陳  林  綜合執法局局長
 
    李培寧  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局局長
 
    黃國明  廣告監督管理處處長
 
    陳建軍  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處長
 
    梁孟吉  食品安全協調處處長
 
    張蘭周  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處處長
 
    張安俊  食品流通監督管理處處長
 
    陶  濤  知識產權保護運用處處長
 
    石  紅  商標專利監督管理處處長
 
    魯學瑜  新聞宣傳與應急管理處處長
 
    金玉峰  醫療器械注冊與監督管理處處長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協調推進“隴原護老”專項行動,整合食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及聲稱保健功能產品的生產、經營監管、稽查執法、檢驗檢測、法制監督、新聞宣傳等各方力量,明確職責分工和牽頭處室,加強橫向協同,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加強部門間溝通協作,形成齊抓共管的整治格局;加強縱向聯動,對照任務分工各司其職、守土有責,建立整治信息報送制度,強化上下聯動,形成“全省一盤棋”,及時解決問題,形成整治合力;采取實地檢查、座談約談、通報曝光等方式,定期調度整治工作進展,確保取得實效。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局食品流通監督管理處,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做好“隴原護老”專項行動的具體組織協調工作,履行好聯絡各方、匯集信息、推動工作等職責,為“隴原護老”專項行動扎實有效開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利用保健為名對老年群體進行欺詐是長期存在的頑疾,社會反響強烈,廣大人民群眾深惡痛絕。務必高度重視,統一思想,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切實把“隴原護老”專項行動作為貫穿全年的工作重點,抓緊抓好,抓出成效。對行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及時指導,及時解決,不留隱患,維護老年消費者合法權益,筑牢人民群眾健康安全屏障。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地要參照省局做法,成立“隴原護老”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落實屬地監管責任,結合地區實際情況制定工作方案。采取重點督查、明察暗訪等方式,突出重點、措施有力,確保“隴原護老”各項任務落到實處。省局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每月對各市州局開展“隴原護老”專項行動情況進行排名通報,特別是對市州局在“隴原護老”專項行動期間辦案數為零的通報市州政府,對案件查辦數為空白的地區實行重點督辦。各地要對責任不落實、監管不到位、情況不報告、問題不解決的單位和工作人員嚴肅追究責任。
 
    (三)注重綜合治理。要發揮機構改革后監管合力,統籌發揮職能作用,綜合運用多種手段,通過檢查抽檢、約談企業、信息公示、下架召回、警示處罰、信用懲罰、撤銷吊銷、行刑銜接等,形成“隴原護老”的震懾力,達到查處一批案件,規范一個行業的目的。
 
    (四)加強社會共治。鼓勵群眾對違法行為投訴舉報,通過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通過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公開舉報渠道,落實獎勵資金。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對“隴原護老”專項行動中查處的典型案例進行宣傳報道。鼓勵行業協會建立健全行業規范和自律機制,引導和督促行業依法生產經營,推動行業誠信建設,科普產品常識。各市州局于4月15日前上報市州局、縣區局成立“銀齡護老隊”及培訓和工作計劃等情況。
 
    (五)及時報送信息。建立“隴原護老”專項行動信息報送制度,每月15日報送前一階段“隴原護老”情況統計表(附件),2019年11月20日前報送本地開展“隴原護老”專項行動的有關情況(包括整體情況、主要措施、存在的問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附件:“隴原護老”專項行動情況統計表



 
地區: 甘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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