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動物檢疫工作,規范動物檢疫證明填寫,提升動物檢疫信息數據省、部平臺共享質量,我中心組織修訂了《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出證數據詞典》,現印發各地。
請各地于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動物檢疫電子出證系統詞典內容的更新,并進一步規范檢疫證明填寫。一是規范填寫種類名稱。“家畜”中的豬、牛、羊,“家禽”中的雞、鴨、鵝,“實驗動物”中的鼠、“特種畜禽”中的鹿等要填寫至三級名稱,犬、貓僅需填寫一級名稱,其余動物均填寫至二級名稱;動物產品均需填寫至二級名稱。二是做好種類與用途的協同。“種豬”“種公牛”“種羊”“種雞”“種鴨”“種鵝”在用途一欄僅限于填寫“種用”;“仔豬”“雛雞”“雛鴨”“雛鵝”在用途一欄僅限于填寫“飼養”;用于屠宰的豬、牛、雞、鴨、鵝在填寫種類時僅限于填寫“商品豬”“肉牛”“肉雞”“肉鴨”“肉鵝”。
附件:
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出證數據詞典
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農業農村部屠宰技術中心)
2020年8月31日
請各地于2020年12月30日前完成動物檢疫電子出證系統詞典內容的更新,并進一步規范檢疫證明填寫。一是規范填寫種類名稱。“家畜”中的豬、牛、羊,“家禽”中的雞、鴨、鵝,“實驗動物”中的鼠、“特種畜禽”中的鹿等要填寫至三級名稱,犬、貓僅需填寫一級名稱,其余動物均填寫至二級名稱;動物產品均需填寫至二級名稱。二是做好種類與用途的協同。“種豬”“種公牛”“種羊”“種雞”“種鴨”“種鵝”在用途一欄僅限于填寫“種用”;“仔豬”“雛雞”“雛鴨”“雛鵝”在用途一欄僅限于填寫“飼養”;用于屠宰的豬、牛、雞、鴨、鵝在填寫種類時僅限于填寫“商品豬”“肉牛”“肉雞”“肉鴨”“肉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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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農業農村部屠宰技術中心)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