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海關總署決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增加輸泰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東南亞國家聯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項下原產地證書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毛里求斯共和國政府自由貿易協定》項下原產地證書為可自助打印證書。其他事項按海關總署2019年第77號公告執行。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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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關于與泰國、毛里求斯互認自助打印優惠原產地證書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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