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工業集聚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2月28日由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3月5日,市長孫立坤專門作出批示,要求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的頒布實施,是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穩定的一部重要法律。全市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把學習貫徹《食品安全法》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來抓,以此推動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臺階。
一、認真學習,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
要組織干部職工認真研讀原文,深入理解精神,準確掌握內容,進一步提高法治意識和責任意識,依法行政,規范執法,切實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水平。
二、大張旗鼓,營造濃厚宣傳氛圍
要采取多種形式,利用報紙、電視、電臺、網絡等各種媒介大張旗鼓地宣傳《食品安全法》。普及食品安全知識,提高公眾食品安全意識,在全社會形成人人重視食品安全、人人關注食品安全的濃厚氛圍。
三、搞好銜接,做好《食品安全法》實施的各項準備工作
要結合我市實際,以高度的政治意識和責任意識,認真做好《食品安全法》實施的各項準備工作,搞好相關工作銜接,確保食品安全監管政策一致,工作步調一致,信息發布一致。
四、加強監管,認真做好食品安全整頓工作
各級各部門要以學習貫徹《食品安全法》為契機,按照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要求,嚴格履行職責,制定切實可行的整頓工作實施方案,做到整頓工作組織領導到位、任務分解到位、責任落實到位,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水平,確保人民群眾吃到安全、健康、放心的食品。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