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鷹忠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標準化工作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已開展工作情況
我局高度重視標準化工作。近年來,我局堅持“改革創新、協調推進、科學管理、服務發展”的理念,以建設推動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為中心,持續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推動標準化與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一)推進區域標準化協同發展。推動長三角地區將區域協同標準化體系建設納入《長三角地區一體化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建立長三角區域統一標準和規則,推動區域互聯互通、統籌協調,促進區域一體化發展。
(二)推進浙江省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指導、支持浙江省獲國務院辦公廳批準同意率先開展國家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同時與浙江省政府簽署標準化合作備忘錄,建立省部聯席會議制度,推進浙江標準化改革發展。總結試點工作的主要做法,印發《關于浙江省國家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工作主要做法的通報》(市監標準函〔2018〕699號),推廣學習浙江經驗。
(三)推進浙江省國際標準化工作。組織專家組于今年5月赴金磚國家標準化(浙江)研究中心開展現場驗收工作,并驗收通過了研究中心,后續將履行審批流程。支持浙江省成功爭取國際標準化組織電子商務交易保障技術委員會(ISO/TC 321)秘書處落戶杭州,提升我國電子商務產業國際標準化影響力。批準同意杭州建設標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支持杭州承建國際標準化會議基地,牽頭成立“全球可持續發展標準化城市聯盟”。支持中國計量大學牽頭成立“一帶一路”標準化教育與研究大學聯盟。支持浙江省成功舉辦第24屆中國義烏小商品(標準)博覽會、中小企業標準化(國際)大會、國際物品編碼組織(GSI)全會等一系列國際水平的標準化相關會議,加強了相關領域標準化合作,提升了浙江省國際標準化影響力。
二、下一步工作
我局將在現有工作基礎上,進一步支持浙江省標準化工作改革創新發展:
(一)推進長三角地方區域標準協同發展。進一步指導長三角地區標準一體化工作,支持滬蘇浙皖三省一市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求,開展標準化工作合作。依據《標準化法》要求,指導長三角地區根據區域合作發展需要,聯合制定地方標準。
(二)加快推進浙江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支持、指導浙江省深化國家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加強標準化能力建設,優化標準供給結構,提高標準化工作質量效益,做好綜合改革試點評估工作。鼓勵依法開展地方標準改革創新,在遵循國家標準編寫基本準則的基礎上,探索實施地方標準表達方式改革,提升標準文本的可讀性和可操作性。
(三)持續支持金磚國家標準化(浙江)研究中心建設。支持浙江充分發揮好金磚國家標準化(浙江)研究中心作用,深入開展巴西、俄羅斯、印度、南非等金磚國家標準化情況研究,推動盡快建立金磚國家標準化合作機制,在合作機制下更好發揮標準化推動作用,支撐我國國際標準化合作。
(四)支持義烏“標準城市”建設。支持義烏以“標準城市”建設為引領,規劃建設標準小鎮、標準博物館,舉辦國際小商品(標準)博覽會。支持義烏持續辦好國際小商品(標準)博覽會。支持浙江省籌建國家標準技術審評中心(義烏),支持義烏建設國家標準化培訓基地。指導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義烏)建設,著力打通技術創新成果向標準轉化渠道。
您提出的《關于標準化工作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已開展工作情況
我局高度重視標準化工作。近年來,我局堅持“改革創新、協調推進、科學管理、服務發展”的理念,以建設推動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為中心,持續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推動標準化與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一)推進區域標準化協同發展。推動長三角地區將區域協同標準化體系建設納入《長三角地區一體化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建立長三角區域統一標準和規則,推動區域互聯互通、統籌協調,促進區域一體化發展。
(二)推進浙江省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指導、支持浙江省獲國務院辦公廳批準同意率先開展國家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同時與浙江省政府簽署標準化合作備忘錄,建立省部聯席會議制度,推進浙江標準化改革發展。總結試點工作的主要做法,印發《關于浙江省國家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工作主要做法的通報》(市監標準函〔2018〕699號),推廣學習浙江經驗。
(三)推進浙江省國際標準化工作。組織專家組于今年5月赴金磚國家標準化(浙江)研究中心開展現場驗收工作,并驗收通過了研究中心,后續將履行審批流程。支持浙江省成功爭取國際標準化組織電子商務交易保障技術委員會(ISO/TC 321)秘書處落戶杭州,提升我國電子商務產業國際標準化影響力。批準同意杭州建設標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支持杭州承建國際標準化會議基地,牽頭成立“全球可持續發展標準化城市聯盟”。支持中國計量大學牽頭成立“一帶一路”標準化教育與研究大學聯盟。支持浙江省成功舉辦第24屆中國義烏小商品(標準)博覽會、中小企業標準化(國際)大會、國際物品編碼組織(GSI)全會等一系列國際水平的標準化相關會議,加強了相關領域標準化合作,提升了浙江省國際標準化影響力。
二、下一步工作
我局將在現有工作基礎上,進一步支持浙江省標準化工作改革創新發展:
(一)推進長三角地方區域標準協同發展。進一步指導長三角地區標準一體化工作,支持滬蘇浙皖三省一市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求,開展標準化工作合作。依據《標準化法》要求,指導長三角地區根據區域合作發展需要,聯合制定地方標準。
(二)加快推進浙江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支持、指導浙江省深化國家標準化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加強標準化能力建設,優化標準供給結構,提高標準化工作質量效益,做好綜合改革試點評估工作。鼓勵依法開展地方標準改革創新,在遵循國家標準編寫基本準則的基礎上,探索實施地方標準表達方式改革,提升標準文本的可讀性和可操作性。
(三)持續支持金磚國家標準化(浙江)研究中心建設。支持浙江充分發揮好金磚國家標準化(浙江)研究中心作用,深入開展巴西、俄羅斯、印度、南非等金磚國家標準化情況研究,推動盡快建立金磚國家標準化合作機制,在合作機制下更好發揮標準化推動作用,支撐我國國際標準化合作。
(四)支持義烏“標準城市”建設。支持義烏以“標準城市”建設為引領,規劃建設標準小鎮、標準博物館,舉辦國際小商品(標準)博覽會。支持義烏持續辦好國際小商品(標準)博覽會。支持浙江省籌建國家標準技術審評中心(義烏),支持義烏建設國家標準化培訓基地。指導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義烏)建設,著力打通技術創新成果向標準轉化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