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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關于預防夏秋季感染性腹瀉的公告(衛生部2008年第22號公告)

   2010-07-19 948
核心提示:  夏秋季是感染性腹瀉高發季節,為使公眾在中秋節、國慶節期間加強自我防護意識,預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發生,現公告如下

  夏秋季是感染性腹瀉高發季節,為使公眾在中秋節、國慶節期間加強自我防護意識,預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發生,現公告如下:

  一、餐飲單位、家庭聚餐要選用新鮮的原材料,購買標簽標識齊全、包裝無破損、未過保質期和感官性狀良好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和食用來源不明的食品。

  二、徹底加熱食品,尤其是海產品、肉類的所有部位要徹底加熱至70℃以上以殺滅致病菌。

  三、食品要在安全溫度下(10℃以下或60℃以上)妥善貯存,存放時間不宜超過24小時。存放后的熟食品要再加熱后方可食用。

  四、生、熟食品要分開存放,生、熟食品用具要分開使用。

  五、保持廚房衛生。用來制備食品的所有物體的表面必須保持干凈,存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具應充分清洗消毒,接觸餐飲具的抹布應在下次使用之前徹底清洗,必要時煮沸消毒。切勿在廚房內存放任何有毒物及其容器,以免誤食、誤用。

  六、不購買無證照攤販銷售的食品和飲用水,不采購無資質企業的快餐、盒飯。在外就餐時選擇有衛生許可證的餐飲單位,并盡量選擇衛生誠信度較高的餐飲單位。

  特此公告。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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