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黑龍江、內蒙古、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廣西、海南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有關口岸國境衛生檢疫局: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在下發的關于嚴禁受放射性污染的廢舊金屬進口的緊急通知(中機(97)521號文)中指出,近年來,在部分口岸發現受放射性污染的廢舊金屬非法進入我國境內,由于有關地方和部門迅速查處,并采取退貨措施,未造成不良后果。我部衛生監督、檢疫部門為此做了大量工作。受放射性污染的廢舊金屬一旦進入我國,將對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巨大損害。黨中央、國務院對此十分重視,并指示要進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堅決予以制止。
現請你們今后要進一步加強對進口物品的檢查監測,對可疑放射性物品應按國務院44號令《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辦理。遇有問題,請你們根據實際情況協商解決。發現放射性污染物品,應及時上報我部衛生監督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