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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從本省指定道口運入生豬及生豬產品的通告》

   2020-01-07 962
核心提示:一、指定道口制度及其涵義  指定通道制度是指省外調入動物及動物產品集中從指定道口通行,接受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監督檢查、檢
一、指定道口制度及其涵義
 
  指定通道制度是指省外調入動物及動物產品集中從指定道口通行,接受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監督檢查、檢測消毒、登記管理的制度。該制度是規范跨省動物及動物產品調運活動、強化事前備案、事中查驗、事后監管的重要手段,是防范動物疫病跨省區傳播的有效措施。實行指定通道制度可有效防范省外疫情傳入風險,進一步緩解全省動物疫情防堵壓力。
 
  生豬是指生豬及人工飼養的野豬,生豬產品是指生豬屠宰后未經加工的胴體、肉、脂、臟器、血液、骨、頭、蹄、皮。
 
  二、為什么設立指定道口
 
  目前我國70%的動物疫情是通過動物及其產品跨省運輸傳播和擴散的。近年來,北京、上海、湖北、四川、廣西、貴州等23個省區在入省主要通道設立了動物及動物產品運輸指定道口,加強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監管,在疫病防控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6月17日,省政府第40次常務會議專題審議通過了《通告》,決定建立省外調入生豬及其產品指定通道制度,進一步強化生豬及生豬產品調運監管,提升和促進全省動物疫病防控的能力和水平,為我省防堵省外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情傳入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
 
  三、我省指定道口的位置
 
  我省設立9個指定道口,其具體位置是:曲靖市G60滬昆高速富源縣勝境關道口、G78汕昆高速羅平縣金雞道口、G56普宣高速宣威市寶山道口、楚雄州G5京昆高速永仁縣方山道口、文山州G80廣昆高速富寧縣富寧道口、麗江市G4216麗攀高速華坪縣榮將道口、昭通市S79鎮畢高速鎮雄縣鎮雄東道口、G85渝昆高速水富市水富道口、G7611都香高速昭陽區守望道口。
 
  四、我省指定道口及指定道口動物衛生監督臨時檢查站如何建設與管理
 
  指定道口及指定道口動物衛生監督臨時檢查站由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由屬地縣級政府負責組織建設,農業農村部門具體負責實施。按照“科學規劃、合理布局、規范建設、高效管理”的原則,綜合考慮生豬及其產品運輸渠道、流量和監管需要,充分整合公安、交通、緝私等現有檢查資源,科學設置檢查站。檢查站配備與工作實際相適應的檢查人員,建設及運轉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由省、州市、縣區共同承擔。
 
  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具體負責轄區內檢查站的業務管理工作。指定道口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管理制度由省農業農村廳會同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納入全省動物衛生監督信息化平臺統一管理。省、州市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督促指導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加強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的管理。
 
  五、我省指定道口如何開展工作
 
  運輸生豬及生豬產品進入云南省的,應當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隨車攜帶產地有關部門出具的檢疫合格證等材料,從指定道口運入,并接受指定道口動物衛生監督臨時檢查站的防疫監督檢查,包括進行查證、驗物、消毒及信息登記追溯等,檢查合格并取得檢查簽章后方可進入本省。
 
  我省指定道口的工作職能包括:
 
  (一)查證驗物。主要負責查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檢疫標識、州市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出具的非洲豬瘟檢測報告、車輛備案證明、跨省調運備案審批表等材料,檢查運輸的生豬及生豬產品。
 
  (二)消毒滅源。對生豬及生豬產品的運載工具實施消毒。
 
  (三)監督執法。對不符合動物防疫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省級規定的,按有關規定處理;發現動物疫情,按有關規定報告并采取相應處理措施;對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的有關情況進行登記。
 
  六、對不從指定道口運入的生豬及其產品如何處理
 
  凡未從指定道口運入動物及動物產品的,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會同公安機關或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進行勸阻;不聽勸阻強行運入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或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我省指定道口有關法律法規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36條規定“為控制、撲滅動物疫病,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應當派人在當地依法設立的現有檢查站執行監督檢查任務;必要時,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設立臨時性的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執行監督檢查任務。”
 
  (二)《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國務院令第450號)第二十八條規定“國家對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實行分級管理,按照應急預案確定的疫情等級,由有關人民政府采取相應的應急控制措施。”國家對非洲豬瘟疫情防控明確要求啟動疫情Ⅱ級響應,采取動物疫情Ⅰ級防控措施。
 
  (三)《國務院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 本條例所稱生豬產品,是指生豬屠宰后未經加工的胴體、肉、脂、臟器、血液、骨、頭、蹄、皮”。
 
  (四)《國家中長期動物疫病防治規劃(2012—2020年)》(國辦發〔2012〕31號)提出“強化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管理,推行動物和動物產品指定通道出入制度,落實檢疫申報、動物隔離、無害化處理等措施。”
 
  (五)《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號》明確“鼓勵各地依法設立公路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實行運輸畜禽指定通道制度。”
 
  (六)《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生豬調運監管工作的通知》(農辦牧〔2018〕64號)明確“要建立信息通報和部門會商機制,及時通報疫情信息,認真研判,推動解決監督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并根據實際需要向當地人民政府提出設立指定檢疫通道、增設臨時檢查站點的建議。”
 
  (七)《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全國非洲豬瘟防控工作方案(2019年)〉的通知》(農牧發〔2019〕12號)規定“完善省際間公路檢查站和指定通道,加強跨省調運監管,推進生豬及其產品跨省調運經指定通道運輸”。
 
  八、解讀途徑與時間
 
  《通告》與解讀材料同步審定印發,在省政府門戶網站、省農業農村廳網站上予以公布及宣傳。省農業農村廳將《通告》及解讀材料印發至各地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組織各地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學習、宣傳、貫徹《通告》及解讀材料,將通過舉辦培訓班、派發宣傳單等方式,切實做好解讀工作。


 
地區: 云南
標簽: 生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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