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魯塞爾2012年10月1日電,歐盟委員會1日宣布,通過兩項進一步規范食用香精使用的新法規,旨在使歐盟境內食用香精的使用更安全、更具透明度。
第一項法規要求,從2013年4月22日起,在整個歐盟范圍內頒布一份包含2100多種允許使用的食用香精新清單,未被列在這份新清單上的香精在18個月過渡期后將不再允許使用。第二項法規將從本月22日起執行,以加強管理其他非源于食品的香精。
此外,400種長期以來被使用并被其他科研機構斷定為安全的食用香精在歐洲食品安全局做出最終評估結論前將暫時可以在市場上出售。
負責衛生與消費者事務的歐盟委員會委員約翰·達利說,這兩項新法規的執行將更方便消費者準確了解哪些香精在食品制造中被允許使用。
歐盟不久前對本地區食品制造過程中食用香精的使用情況專門進行了調查評估,剛剛通過的這兩項新法規正是在此基礎上制定的。